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常州经开区关于规范排水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经开区关于规范排水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进经开区排水户污水接管工作,规范排水户的排水行为,保障污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技术保障、安全保障,结合管委会与市、区排水管理部门有关会议纪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责任分工
1、经开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经开区范围内生活污水(含环保许可(或核准)排放的部分工业废水)的处理、污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监管和收费的职能,具体包括排水工程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排水户监管(排水监测)、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行业监管、污水设施管养、各类泵站系统的运行保障、水环境治理、污水截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2、环保分局负责企业工业废水的排污许可(或核准),检测排水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并控制其符合排污许可证核定的要求,对接管企业排水情况依法进行监管,具体要求由环保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农村工作局负责对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协调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做好企业接管许可的后台服务,协同财政局核拨东方环保公司和经开区范围内其他污水厂的运营费用等;加快收集污水厂、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水量等运营数据,将其纳入智慧水利平台,共享数据,实现实时、动态、全过程的检测、监督和响应。
4、常州东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保公司”)负责前杨、横林、横山三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运营,及时提供处理能力情况,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行、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
5、行政审批局按照授权,负责排水许可。
6、其他部门、镇(街道)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雨水管道、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接管服务等。
二、接管要求
1、生活污水接管。生活污水应该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排污单位做到雨污分流后接入管网,并确保管网质量。排污单位须设置污水收集池,通过提升泵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并按规定安装流量计,定期标定校核。为确保污水厂正常运营,排水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时,应明确监督管理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管控排水户超量排放行为。
2、工业废水接管。工业废水需经环保分局发放排污许可(或核准)后方可接入管网。企业必须按规范配套预处理设施,并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监测仪器种类按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因子,由环保部门确定。前杨、横林、横山三个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废水的占比原则上不超过进水总量的20%,具体按各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要求和实际运行工况确定。东方环保公司每月向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可接纳的工业废水水量计划。工业废水接入管网实行有偿服务,处理费用由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参考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标准,在污水委托处理协议中明确。
3、企业接管步骤。拟实施污水接管处理的企业,应当向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由排水管理服务中心核实申请接管企业内部雨污分流等相关情况,提出接管意见,与符合要求的接管企业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合同。
4、接管实施细则。污水接管的技术性、程序性、规范性等要求,由排水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环保分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编制的《经开区污水接入管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见附件)。
三、 监管要求
1、环保分局对超标超量排放、私自将工业废水(含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破坏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强制执行。
2、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对违反污水处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企业采取封堵或关闸措施,暂停接纳其废水,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经开区农村工作局、环保分局,由其依法处置。
3、东方环保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的水质、水量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运营达标排放,并将相关情况提交经开区农村工作局、环保分局,由其依法处置。
四、实施步骤
经开区排水体系正式运作前(2019年1月1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1、镇(街道)要按照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537”专项行动要求,加快推进未接管单位规范接管,加强老旧管网排查整改,会同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对管辖范围内已经接管企业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企业位置、内部接管及排水等情况,建立分类整改名单,开展综合整改工作,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与验收。
2、环保分局要对有工业污水排放的企业,全面进行回头看,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或核准)但已经将生产污水接入管网的单位,进行严格管控,责成其完善手续,严格规范工业污水排放行为,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要会同镇(街道)及东方环保公司,启动新接入管网单位的污水委托协议签订工作,同时全面梳理污水厂原责任主体与排水户签订的协议,做好协议变更工作。
4、财政局、农村工作局要会同东方环保公司,核定污水厂运营费用方案。
排水体系正式运作后(2019年1月1日后),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开展排水管理相关工作。
附件:常州经开区污水接入管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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