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经开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38-2/2018-00094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业务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办〔2018〕70号 发布机构: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产生日期:2018-09-03 发布日期:2018-09-14
内容概述: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
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经开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的通知
常经办〔2018〕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政府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强化建设项目招标主体责任。招标单位要全面履行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责,根据科学、民主决策等原则,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

2、强化招标文件编制管理。招标单位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要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务的考评机制,对其编制的招标文件要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注重主要条款的审核,严谨严格设定违约条款。

3、强化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评标前,招标单位应当组织核实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投标单位的承接工程能力应与其在建工程数量相符。对于在经开区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的投标单位,应严格考量其履行招标文件相关义务的能力,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4、强化标后履约管理。招标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及监理人员到岗履职、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进度拖沓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时、按标准建设到位。要确保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与合同一致,对中标人涉嫌挂靠、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单位应当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如期保质竣工。

5、强化标后执法力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中标项目实施常态化、动态化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有关处罚信息及时列入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平台。

6、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暂行一年。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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