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水平,打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便民的品质遥观,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80号 )和《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7〕55号),按照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大城管建设,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及区“城乡精细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现对我镇进一步加强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和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类考评、分层推进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做到镇区管理突出精细,其他区域管理突出规范,村(社区)管理突出有序,全面提升我镇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实现争先进位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考核组成 按市、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标准,我镇的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分为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两部分。 三、考核实施 由遥观镇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镇长效办”)组织实施。 四、一类区域考核 (一)考核范围 一类区域考核范围为东村村、遥观村、薛墅巷村、留道社区、钱家塘社区、剑湖村、洪庄村、芳庄社区、印墅社区、遥观社区、剑湖社区、剑苑社区、半岛家园、宋剑湖家园所辖区域。 (二)考核内容 一类区域考核内容为日常保洁、道路容貌、住宅小区、菜市场、镇村绿化、镇中村、工地管理、生态绿道、交通管理、环境保护、镇村河道,共11项考核内容。 (三)责任主体 1、属地板块 东村村委会、遥观村委会、薛墅巷村委会、留道社区居委会、钱家塘社区居委会、剑湖村委会、洪庄村委会、芳庄社区居委会、印墅社区居委会、遥观社区居委会、剑湖社区居委会、剑苑社区居委会。 2、职能部门 镇村综合管理办、水利站、农技农机站、建管所、交管所、交警中队、环保科、卫生计生科、半岛家园管理办、宋剑湖家园管理办。 3、责任主体职责 镇村综合管理办:主要负责道路容貌管理、渣土管理、菜市场管理、日常保洁管理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水利站:主要负责河道管理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农技农机站:主要负责镇村绿化管理(包括生态绿道)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建管所:主要负责工地管理、市政设施管养、住宅小区物业监管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交管所:主要负责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管理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交警中队:主要负责交通管理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环保科:主要负责环境保护管理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科:主要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卫生镇(村)创建等,指导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村(社区):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保洁管理、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镇中村管理、工地管理、河道管理、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加强对环卫保洁公司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合同进行考核。 半岛家园管理办、宋剑湖家园管理办: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保洁管理、道路容貌管理、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工地管理、河道管理、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五、二类区域考核 (一)考核范围 二类区域考核范围为渔庄村、桥南村、塘桥村、东方村、建农村、通济村、前杨村、新南村、勤新村、郑村村所辖区域。 (二)考核内容 二类区域考核内容为日常保洁、道路容貌、菜市场、工地管理、绿化管护、河道管理、村庄家园、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共9项考核项目。 (三)责任主体 1、责任单位:渔庄村委会、桥南村委会、塘桥村委会、东方村委会、建农村委会、通济村委会、前杨村委会、新南村委会、勤新村委会、郑村村委会。 2、责任单位职责:主要负责辖区范围内日常保洁管理、道路容貌管理、菜市场管理、工地管理、绿化管理、河道管理、村庄家园管理、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加强对环卫保洁公司的监督检查,严格按合同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六、考核方式和计分方法 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按照“月通报、季点评、年总评”的方式进行,每月暗访、明查各1次,每季度总分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 ,年度分数按季度得分评定。 长效管理考评季度得分(100分)=市、区现场考评(30分)+镇现场考评(20分)+问题整改督查(50分)。 长效管理考评年度得分=各季度分数相加÷4。 1、市、区现场考评(30分) 市、区现场考评分数=30分-市、区现场考评问题累计扣分。 2、镇现场考评(20分) 镇现场考评分数=20分-镇现场考评问题累计扣分。 3、问题整改督查(50分) 问题整改督查分数=50分-市、区、镇、三级平台立案派遣、信访、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等问题未整改累计扣分,未整改问题按考核标准的2倍扣分。 4、堆场整治和废品收购整治长效管理实行专项考核。当季度发现一起堆场整治或废品收购整治长效管理未达标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按区堆场整治和废品收购整治标准,发现新增一处堆场或废品收购场所,所在村(社区)在一周内未自行处理结束的,在季度总分中扣20分。 七、保障措施 (一)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活动。各责任单位对照考评细则,按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垃圾分类及国家卫生镇和省级卫生村长效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五整治五提升”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使所辖区域的环境面貌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鼓励各责任单位进行镇村市容环境提升项目的创建。项目包括:示范路、示范社区、示范农贸市场、示范商业综合体、镇村环境示范点等。通过验收的,镇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督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整改;镇长效办要加强督查力度,在整改督查中发现有新问题、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现象的,严格按规定扣分,不得弄虚作假。 (四)落实“周督、月考、季评”的长效管理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周对上周自查自纠问题进行督查;镇分管领导牵头,每月召开责任单位会议,对各责任单位的长效管理情况进行通报;镇长效办每月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情况;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通报本季度全镇长效管理情况。 (五)考评结果运用。将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年度考评结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1、年薪考核。一类区域考核中除遥观社区、剑湖社区、剑苑社区外的村(社区):第1—3名,得考核分的100%,第4—5名,得考核分的95%,第6—7名,得考核分的90%,第8—9名,得考核分的85%;二类区域考核中的村:第1名,得考核分的100%,第2—3名,得考核分的95%,第4—5名,得考核分的90%,第6—7名,得考核分的85%,第8—10名,得考核分的80%。 2、重点工作考核。一类区域考核中除遥观社区、剑湖社区、剑苑社区外的村(社区):第1—3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8000元,第4—6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6000,第7—9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4000元;二类区域考核中的村:第1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8000元,第2—3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6000元,第4—6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4000元,第7—10名,得年终重点工作考核3000元;镇长效管理工作在全区排名前3名的,上述奖励提高50%。 3、对镇村综合管理办公室、水利站、农技农机站、建管所、交管所、交警中队、环保科、卫生计生科等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镇排名全区前3名的,奖励50000元。该奖励由镇长效办根据各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情况发放。 (六)保障工作经费。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经费按照“村为主、镇补贴”的原则实施。镇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列入政府年度预算,且作为一项长期政策予以保障。各村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七)组织保障。在镇村长效管理考核中,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未位的单位,由镇纪委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未位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附件:遥观镇镇村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扣分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