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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8年遥观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18-00025
主题分类:社会管理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8〕11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8-04-19 发布日期:2018-04-20
内容概述:遥观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遥观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遥政发〔2018〕11号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市、区“263”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常州经开区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流”的模式,着力推进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和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全面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链条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完成4个住宅小区、9个企事业单位、3个公共场地、14个行政村(社区)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镇完成1座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处理站建设,14个行政村(社区)完成14座小型有机垃圾处理站建设;镇级大件垃圾、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全面投入运行。

3、实施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地和行政村(社区)完成“房改亭”为民办实事项目,统一取缔垃圾收集房,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亭。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坚持“垃圾分类倒逼环境整治,环境整治促进垃圾分类”,继续开展“五整治五提升”行动,各单位重点抓好住宅小区、行政村(社区)、主次道路和农贸市场的市容环境整治,做到垃圾分类工作与环境长效管理以及示范道路(小区、市场)和“美丽乡村”创建有机结合。行政村(社区)、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突出村民居住区域周边、房前屋后、建筑立面、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等方面整治,做到建筑立面粉刷到位、道路硬化到位、绿化种植到位、日常保洁到位、有亮点有特色。各单位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结束。

(二)完善政策引导机制

1、强化规划引导。结合全镇生活垃圾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将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收集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促进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2、完善政策机制。落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全镇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内容,纳入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全镇镇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和“263”专项行动考核体系;对考核达标的单位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

3、推行责任人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银行、医院、学校、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为责任人;商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社区为共同责任人;安置住宅小区,安置区管理办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委为责任人;公园、广场、沿街道路等公共场所,日常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三)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1、规范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7月底前,按照配套标准,配建垃圾分类收集亭、分类投放设施和分类运输车辆,所配车辆以小型电动车为主,密闭且张贴分类标志;对于新改扩的住宅工程办理环卫交接管理手续时,环卫部门应重点验收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办理环卫交接手续。

2、推进“房改亭”建设工程。实施垃圾分类的行政村(社区)和单位完成“房改亭”为民办实事项目,统一取缔垃圾收集房,设置垃圾收集亭。

3、加快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建设。原则上配建小型机站。全镇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建设于9月底前完成。

(四)规范垃圾分类标准

1、住宅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标准实施。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应充分结合小区规模、楼层高低等实际,做到便于分类投放、便于分拣作业、便于分类收运,具体由社区(安置区管理办)牵头组织物业公司实施。

2、企事业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标准实施。由各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3、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类标准实施。由镇村综合管理办组织实施。

4、行政村(社区)、农贸市场按照“易腐烂垃圾、不易腐烂垃圾”二次四分法标准实施,即按照“易腐烂垃圾、不易腐烂垃圾”投放,再由保洁员将“不易腐烂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运。行政村(社区)由所属行政村(社区)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由镇村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已通过达标验收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分类宣传力度,完善台账登记,每月按要求上报运行数据;严格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前端收集、储存、转运流程,确保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全链条规范运行。年内,区每月组织专项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属地政府年度长效管理成绩。镇也将制定相关考评细则,列入长效管理考评内容。

(五)加快全镇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

1、建立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集点。利用本单位闲置用房,7月底前,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临时收集点。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由行政村(社区)或住宅小区负责收集,镇负责储存转运,区负责集中处置;可回收物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处置。

2、建立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体系。探索研究支撑低值可回收物处理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当前低值可回收物难以驱动市场的问题,形成全镇低值垃圾长效运作机制。加快低值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培植,切实解决当前垃圾处理产业链缺少承接低值可回收物的加工利用企业的问题,真正实现全镇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指导

1、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各类媒体,组织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按照“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的要求,发放《垃圾分类市民宣传手册》,切实扩大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覆盖面。

2、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为全镇“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各单位充分依托各级共青团、妇联、社会志愿者,广泛开展以知识宣讲、现场观摩、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公民参与度。

3、加大分类指导和培训力度。以实施单位为主体,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原则上住宅小区每200户居民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每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建立垃圾分类分级培训机制。区负责镇、村(社区)指导员培训;镇负责自然村、楼道、物业公司指导员培训,重点突出分类知识、入户对接以及业务操作等内容;村(社区)负责垃圾分拣、分类收运等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各级垃圾分类指导员做到应知应会。

四、部门职责

宣传办:牵头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卫计科:根据条线行业特点,明确本条线年度垃圾分类目标任务,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将垃圾分类环保课程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本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工作。

财政分局: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体系运行所需资金保障。

建管所:协助、督促物业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物业管理项目考核内容。

镇村综合管理办:牵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评工作;指导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设施建设标准;负责全镇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的转运;开展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督查、考评工作。

农技农机站:负责将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后的残留物作为有机肥推广使用,指导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工作。

环保科:负责工业废弃物的监督、管理,杜绝工业废弃物乱倒、乱扔、混入生活垃圾等行为,指导企业规范处置工业废弃物和建设相关设施。

团委:定期组织基层团支部、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妇联:定期组织基层妇联开展垃圾分类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完善以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奖励等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培植典型,指导辖区村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保洁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4月22日前,各单位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分类指导员队伍,完成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编制,明确相关考核、奖罚措施;各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分类实施方案,于4月28日前报镇村综合管理办公室(表格详见附件2)。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单位要安排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镇、村两级建立每月工作推进会议,点评当月完成情况,推进下月工作进度

建立每周督查制度,及时指导、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月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18年遥观镇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名单

      2、遥观镇生活垃圾分类单位联络表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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