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2018年“春防”温情告知书
索 引 号:014124282/2018-00013
主题分类:工业、农业、水利、城建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潞城街道: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潞城街道
产生日期:2018-04-11 发布日期:2018-04-12
内容概述:“春防”的具体安排和责任
2018年“春防”温情告知书
 

尊敬的养殖户:    

您好!2018年度的“春防”又开始了。为了您饲养的动物可以安全健康的生长,给您的生活带来财务和美的享受,给它们免疫是必不可少的,这是您的义务和责任,也是我们的工作和职责,更是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希望您能理解和配合。下面是本次“春防”的具体安排和责任:

一、具体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4月18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我们将按照村委上报的存栏情况,依序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上门为您的动物实施免疫。

4月18日                            曙光村委

4月19日                            东升村委

4月20日                            潞城村委

二、行动目标

本次“春防”主要以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主,兼防新城疫疫病,防疫率要求100%。

三、准备工作

(1)以每只鸡50毫升用水量,配足纯净水,用于疫苗稀释饮服;

(2)请在疫苗使用前4小时停止喂水;

(3)投喂疫苗饮水器皿不可使用金属容器;

(4)饮水苗不可接触消毒剂。

四、国家规定的义务

国家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五、法律的罚则

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禁养区

根据武政办发〔2017〕110号文件规定:潞城街道为中心城区禁养区,请您在配合免疫的同时,尽快妥善处理掉您所饲养的动物。

七、国家的规定是冰冷的,但我们的服务是温暖的,希望我们的工作能给您带来安心和富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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