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潞城街道、轨道园“全要素网格”各项工作,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现就“全要素网格”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系统化思维、全局性站位,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以城乡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枢纽,以“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为支撑,统筹推进“全要素网格”创新工作,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全力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新体系,实现网格全面覆盖、效能全面提高、基础全面夯实、评价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全要素网格”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始终的一条红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全要素网格”创新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和“全要素网格”创新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集成管理。以党建引领、为民服务、社会治理、综合执法四大功能为引导,准确把握“全要素网格”创新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基本特点,集成整合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服务、综合执法、政策咨询、综合管理八大类服务管理事项,高效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各方面力量,打造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指挥体系,实现资源整合、高效协作、联动共治的目标。
(三)突出务实可行。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倒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同时按照可操作、可执行的原则,积极借鉴吸收先进地区“全要素网格”社会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暂无条件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内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增加。
(四)优化资源利用。以“全要素网格”创新工作为契机,对街道、园区、村(社区)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网格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突出对各类资源的科学利用,高效整合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各方面力量,在运行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努力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取得突破。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开展“全要素网格”创新工作,把基层网格打造成集约化、信息化、源头化、扁平化的社会治理最小单元。
(一)管理资源集约化。依托经开区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步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的集中、集成、集约,直接服务于网格,减少管理层级,提升治理效能。
(二)基层治理信息化。编制标准化、目录化网格事项清单,依托三级“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完成网格事项全流程线上线下无缝衔接、闭环运行,实现社会治理无纸化、信息化、智能化。
(三)社会治理源头化。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全要素纳入网格,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从治标转向治本,将各类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便民服务扁平化。下沉网格力量至群众身边,建立高效的群众诉求联动反应机制,做到第一时间感知防范社会风险、发现处置矛盾隐患、了解响应群众诉求,实现服务管理人性化、零距离、无缝隙。
四、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
1. 明确划分原则。网格是在村(社区)之下划定的基层服务管理单元,分为基础网格和专属网格两类。街道、园区在现行村(社区)行政区划框架内,按照“全域覆盖、无缝衔接,规模适度、边界清晰,因地制宜、便于服务,统一编码、动态调整”的总体原则,统一划分基础网格。针对规模较大、边界清晰、管理相对独立的行政中心、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大型学校医院及企事业单位等,可按照属地原则划定专属网格。
2. 科学设置标准。按照科学化、标准化的要求,以人口数量和区城面积作为网格划分的主要指标。原则上社区参照每个网格1500人(500户)的划分标准进行网格划分,农村可参照每个网格1000人(300户)的标准进行网格划分。各村(社区)可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对划分标准予以适当调整。
3. 统一划分步骤。成立街道、园区网格划分审定工作组,按照村(社区)首次划分——街道、园区优化调整——经开区审定反馈的程序步骤划分网格。网格划定后,作为村(社区)以下的管理服务单元固定下来,并统一编码,今后可根据情况变化予以动态调整。
(二)明确责任清单
1. 明确网格准入清单。网格工作事项准入清单是网格员队伍开展工作的总依据,采用标准化的目录格式,全部导入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凡不在网格工作事项准入清单中的事项,需进入网格的,须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网格。
2. 明确网格事项清单。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是网格员队伍在日常网格巡查过程中需要发现的各类问题、网格内能够提供的各类服务以及这些事项的处置部门、处置时限的清单。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采用标准化的目录格式,按照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级,全部导入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街道、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根据该清单,将网格员上报的各类事项派单至相关责任主体。凡不在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中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网格,如确需进入网格工作的,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3. 明确信息采集目录。网格信息采集目录是网格员在日常网格巡查或信息集中采集期间,所需要采集的网格信息事项的清单。在实际操作中,需采集的各类信息的基础数据由各部门提供或开放数据端口接入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网格员队伍负责本网格内相关信息的核对和变动更新采集。凡不在信息采集目录中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网格,如确需进入网格工作的,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三)配备充实人员
1. 科学组建网格员队伍。每个基础网格内要建立一支“3+X”的网格员队伍,即“1名网格长、1名专职网格员、1名网格联络员,加上X名兼职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在网格员队伍中,重点配强配优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两类人员,有条件的可在“3+X”网格员队伍之外,组建网格巡查员队伍,实行“巡办分离、专职巡查”模式,进一步提升网格治理效能。
2. 统筹整合人员来源。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街道、园区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合理配置网格员队伍。基础网格的网格长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担任,村(社区)书记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基础网格负总责,不担任网格长。专职网格员一般由村(社区)工作人员中选拔学历较高、年纪较轻者担任,人数不足的由街道、园区统筹调配,从机关分流人员、协辅人员中补齐。根据市文件精神,社区“两委干部”只担任网格长,不担任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一般由村民小组长、楼栋长担任。网格志愿者一般由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热心群众、业委会成员、物业人员、社会组织成员等社会力量担任。网格联络员一般由街道、园区中层以上干部担任,经开区相关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按就近原则担任村(社区)的网格总联络员。网格巡查员一般从街道、园区分流人员、各条线协辅人员中选拔担任。
专属网格的网格长一般由单位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担任,专属网格的兼职网格员一般由单位保卫干部、行政干部、物业人员等担任。专属网格可不配备专职网格员,其网格志愿者和网格联络员参照基础网格执行。
3. 理顺队伍管理体系。网格长是所辖网格的总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网格内各项事务,指导督促网格员开展工作,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定期到网格内走访巡查,牵头处置民生诉求,反馈上报困难问题。专职网格员按照“一岗多职、一员多能”的要求,重点发挥好信息采集员、便民服务员,矛盾化解员、安全巡查员、城乡治理协管员,政策宣传员等“六员”职能。每名专职网格员配备移动终端,全面采集要素信息,每日走访巡查网格,及时录入信息平台,落实责任清单事项。兼职网格员协助专职网格员,做好网格内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网格志愿者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网格服务管理事务,实现社会治理共建共享。网格联络员定点挂钩联系一个网格,街道、园区网格联络员每月不少于1个工作日深入网格,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事项,督促指导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巡查员隶属于街道、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网格化工作的规范开展,补充发现、解决网格内的矛盾问题。
(四)搭建工作平台
1. 设立两级管理平台。设立街道、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实行两级管理平台模式。街道、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各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级辖区内网格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资源整合、综合研判、督查督办、系统运维,以及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街道、园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采用实体化运作模式,与街道综治中心一体运行,配备办公场所,满足大屏显示、会议指挥等信息化建设软硬件要求,建立一支“1+3+X”的队伍,即“1名负责人、3名派单调度员,加上X名事项处置员(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确定一名人员)”,保障联动指挥平台的派单流转、指挥调度等工作需求。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挂牌与综治中心一体运行。
2. 建立联动指挥平台。以常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作为骨干信息系统,以“智慧经开?视频云”平台为基础应用系统,建立街道、园区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街道、园区联动指挥平台负责对网格事项工单的分派流转、调度指挥,实行标准化的网格事项流转处置程序,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工作,形成闭环工作流程。各部门条线信息系统逐步打破信息壁垒,打通联动通道,实现与联动指挥平台的数据共享,处置联动。
(五)统筹集成管理
1. 优化基层服务。将涉及基层民生服务的准入事项纳入网格,强化街道、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逐步建立“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机制,将各专业窗口转变为综合窗口,积极开展审批工作标准化和“全能岗”服务,做到“进一个门,到一个窗,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并办结”。延伸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探索全科社工政务服务模式。逐步应用省“一张网”基层网上办事大厅和APP移动服务终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和“一窗式”服务事项清单,使群众诉求及时得到解决。
2. 强化综合执法。加快推动公安、城管、安监、环保、国土等单位的执法事项纳入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通过网格员发现并上报各类违法问题,依托联动指挥平台,统一派单、统一执法,逐步形成覆盖全域的综合监管网络。加快推动执法事项的整合和下沉,做大做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多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六)建立运行机制
1. 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事项流转机制。根据两项清单和信息采集目录,对在网格内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处理。网格员巡查发现、实时梳理各类问题,能够处理的由网格员自行或会同网格长、村(社区)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街道、园区联动指挥平台,经开区平台同时接收信息。街道、园区指挥平台派单至相关责任主体处置,属于街道、园区一级无法处理协调的事项,上报至经开区平台,经开区平台派单至相关经开区部门处置,事项办结后进行汇总反馈。属于街道、园区一级能够进行处理协调的事项,但未及时派单处理的,由经开区平台进行督办。
2. 建立权责清晰、集约高效的联动处置机制。设置责任单位、管理依据、立案标准、结案标准、处置时限等相关标准,依托联动指挥平台收集数据、分析研判、发出指令、调动队伍,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分类派发,高效集约处置解决网格事项。
3. 建立以奖代补、绩效管理的考评考核机制。以网格为单元实行绩效考核,街道、园区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网格员报酬、奖惩、培养、使用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五、实施步骤
(一)网格划分阶段(4-6月)
村(社区)首次划分网格,街道、园区对网格进行优化调整,由经开区审定反馈,并统一编码。
(二)人员配置阶段(4-6月)
街道、园区于6月30日前对各网格开展人员配置工作;同步开展两项清单、信息采集目录及各项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
(三)网络试运行阶段(7-8月)
搭建完成两级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站),完成网格员队伍上岗培训,试运行“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形成“全要素网格”闭环工作流程。
(四)全面建成阶段(9-11月)
正式运作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全面建成“全要素网格”社会治理格局。
(五)检查评估阶段(12月)
对推行网格化工作进行数据监测、成效评估、意见汇总,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设计、查漏补缺。迎接经开区对街道、园区网格化工作的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园区“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分别为办公室、网格划分工作组、人员配备工作组和责任清单工作组。明确重点任务,细化推进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在街道、园区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将各部门的基层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化治理,努力形成各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全员投入“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善于发现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三)强化宣传发动。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全要素网格”社会治理的服务内容、工作流程,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度和参与率。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广泛宣传网格员队伍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健全网格化工作督查机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切实改进各项工作。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全要素网格”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纳入街道、园区年终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强化对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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