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横山桥镇重污染天气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横山桥镇重污染天气管控方案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改善横山桥镇空气质量,按照《常州经开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常经委〔2018〕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横山桥镇政府成立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科技环保科、经发科、建管所、农技站、城管中队、国土所、交管所、水利站、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供电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生态办,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宣传组和督导组。
(二)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职责:接到上级预警通知后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各部门落实各种应急措施,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资料宣传组职责:组织宣传部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游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做好对上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对接。
3、督导组职责: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工作措施
1、实施重点企业限、停产。实施大气强化管控,对列入名单的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对钢铁、水泥、铸造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责任单位:经发科;配合单位:科技环保科;实施单位:各村、相关企业。
2、严格控制工地扬尘。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施工工地“五达标、一公示”和“六个100%”等规定,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覆盖、冲洗、道路保洁洒水等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施工作业一律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实行全覆盖。强化工地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杜绝带泥上路;严格执法,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杜绝沿途抛洒滴漏。拆除房屋时,应当先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责任单位:建管所、水利站、城管中队、拆迁办;配合单位:交管所、交警中队;实施单位:各村、相关企业。
3、增加道路保洁频次。严格落实道路保洁作业规定,加大机扫冲洗频次,主次干道每日不少于一次冲洗、三次洒水、二次清扫;确保主次干道无积尘。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实施单位:环卫所、农路办、各村。
4、加强秸秆禁烧巡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责任单位:农技站;实施单位:各村。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方案,根据区级预警发布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和跟踪落实。
2、细化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梳理管控名单,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响应镇、村两级网格,落实专人负责工业企业应急管控工作,明确网格员的联系方式、传递方式,村(社区)网格员要清楚网格内每家企业停限产要求。镇网格在收到上级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30分钟内通知到村(社区)网格落实要求,村(社区)网格员1小时内通知各管控企业,确保上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能在1.5小时内传达到各管控企业。管控期间镇、村网格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管控企业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村网格员要每日对网格内企业进行巡查,镇组织人员对管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3、严格信息报送。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后,各责任部门联络员、各村环境网格员要在每天15:00前将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报,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经开区生态办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4、加强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各村要加强对各项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镇纪委对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横山桥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横山桥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报表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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