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87/2018-00045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18〕16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8-02-24 发布日期:2018-02-26
内容概述:开展 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关于开展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横政发〔2018〕16号
 

各行政村(社区):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武进区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决定对全镇各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

各村(社区)按照“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百分考核。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与镇安委会考评相结合的方式。12月15日前,各村(社区)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镇安监科;12月31日前,镇安委会组织对各村(社区)进行年终考核,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确定最终考核得分,考核情况报告镇政府。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考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年发生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一般事故(死亡2人以下,含2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2、考核为优秀的村(社区),由镇政府按得分高低确定前5名为镇安全生产先进村(社区),各奖励1万元;其余考核为优秀的村(社区)各奖励5000元。

3、镇安委会按上级规定每年对各村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标准为1万元,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考核为优秀的村年终全额返还保证金;考核为合格的村,年终根据得分结果按比例扣除保证金;考核为不合格的村,保证金全额扣除。

五、本考核办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横山桥镇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细则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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