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戚墅堰街道201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索 引 号:01412424X/2018-00017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戚墅堰街道: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戚墅堰街道
产生日期:2018-04-27 发布日期:2018-04-27
内容概述:201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戚墅堰街道201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戚墅堰街道(甲方)与各社区(乙方)签订二O一八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社区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不达标的社区在评比先进表彰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宣传倡导。

2.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充实工作力量。配强配齐社区计生专干。

3. 深化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全员人员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工作,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4. 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健康科普宣传和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5.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政策兑现率达100%。

6. 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7.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8. 深化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和“两孩政策”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95%以上。

 二、考核和奖惩办法:

1、甲方委托街道计生办对乙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于当年十二月份对乙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本单位及部门工作人员评先创优的条件之一。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社区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为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戚墅堰街道(甲方)与各社区(乙方)签订二O一八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社区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不达标的社区在评比先进表彰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宣传倡导。

2.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充实工作力量。配强配齐社区计生专干。

3. 深化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全员人员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工作,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4. 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健康科普宣传和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5.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政策兑现率达100%。

6. 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7.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8. 深化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和“两孩政策”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95%以上。

 二、考核和奖惩办法:

1、甲方委托街道计生办对乙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于当年十二月份对乙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本单位及部门工作人员评先创优的条件之一。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社区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