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戚墅堰街道(甲方)与各社区(乙方)签订二O一八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社区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不达标的社区在评比先进表彰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宣传倡导。 2.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充实工作力量。配强配齐社区计生专干。 3. 深化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全员人员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工作,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4. 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健康科普宣传和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5.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政策兑现率达100%。 6. 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7.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8. 深化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和“两孩政策”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95%以上。 二、考核和奖惩办法: 1、甲方委托街道计生办对乙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于当年十二月份对乙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本单位及部门工作人员评先创优的条件之一。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社区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戚墅堰街道(甲方)与各社区(乙方)签订二O一八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社区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不达标的社区在评比先进表彰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宣传倡导。 2.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充实工作力量。配强配齐社区计生专干。 3. 深化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全员人员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工作,人口信息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 4. 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健康科普宣传和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5.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政策兑现率达100%。 6. 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7.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率100%; 8. 深化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和“两孩政策”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95%以上。 二、考核和奖惩办法: 1、甲方委托街道计生办对乙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于当年十二月份对乙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本单位及部门工作人员评先创优的条件之一。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社区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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