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科技平台考核办法》 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38-2/2019-00005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发〔2019〕4号 发布机构:常州经开区
产生日期:2019-01-31 发布日期:2019-02-02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科技平台运营管理,推动科技平台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强经开区科技平台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制订本办法。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科技平台考核办法》 的通知
常经发〔2019〕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常州经开区科技平台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经开区科技平台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经开区科技平台运营管理,推动科技平台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强经开区科技平台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分类分档、注重绩效、统筹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科技平台考核机制,提升经开区科技平台运营管理水平,加快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高科技园区,实现经开区科技平台持续长效发展。

二、考核对象

1、已建成投运的国有科技平台;

2、符合条件并申请入库的民营科技平台。

三、指标体系

设立科技平台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企业集聚、运行绩效、管理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并设定了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具体指标体系如下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一、企业集聚

30

1、入驻企业总数

5

2、当年新引进企业数(人才团队)

10

3、当年引进培育省“双创计划”、市龙城英才、高层次人才数

5

4、特色产业领域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比重

5

5、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比重

5

二、运行绩效

35

6、是否建立自有和合作的种子(孵化)资金池

5

7、当年获得各类投融资的企业个数

5

8、当年获得专利(外观专利除外)的企业个数

5

9、每千平方米企业总收入(国有科技平台前三年按实际租赁面积测算)

10

10、每千平方米企业上缴税收(国有科技平台前三年按实际租赁面积测算)

10

三、管理水平

35

11、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情况(国有)或专职管理团队人数及业务熟悉情况(民营)

10

12、举办各类服务活动(宣传、推介、培训、路演、联谊等)场次

5

13、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项目或企业的入驻、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5

14、签约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5

15、入驻企业评价满意率

10

四、加分项

10

16、当年获得上级科技部门认定孵化器(加速器)加分,其中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0分

10

17、当年企业上市加分,其中进入金融局上市辅导1家加1分,新三板、科创板上市1家加3分,主板上市1家加10分,该项总分不超过10分

五、一票否决项

当年被上级部门摘牌或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四、评分方法

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类指标由专家评审打分,定量类指标按照实际完成值/目标任务值×权重分值的方式计分,超过不加分。总分达到80分,评为考核合格;低于80分,或发生一票否决项所规定的重大事项的,评为考核不合格。在此基础上,对考核合格的科技平台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取排名前30%为绩效考核优秀。

五、考核程序

1、制定目标任务书。每年年初,由经开区科技服务中心按照指标体系组织编写各科技平台年度目标任务书,并提交联席会议商定后发布。

2、日常监测。由经开区科技服务中心建设“经开区科技平台管理库”网上平台,按月进行数据采集与事项备案。

3、按季督查。由经开区科技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或行业专家,每季度组织一次工作调研和督查,对反馈问题和意见组织整改,对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予以通报。

4、年终考核。每年年底,各镇(街道)、各园区组织科技平台报送绩效考核材料,由经开区科技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科技平台进行绩效考评,考核结果经联席会议协商决定后发布公示。国有科技平台的考核结果按权重核算分值,报送经发局列入园区考核。

六、结果应用

1、对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科技平台,绩效奖励每家20万元,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等级的孵化器(加速器),并对优秀运营团队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对考核获得合格等级的科技平台,绩效奖励每家10万元。

3、考核不合格的科技平台,无绩效奖励;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科技平台,取消下一年度绩效奖励资格,并由主管部门会同责任主体予以督促整改。

4、对于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平台,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5、国有科技平台的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各园区考核内容。园区考核中科技平台类指标的得分系数计算方法为:国有科技平台绩效考核分值/100 × 100%,若乡镇(街道)、园区有两家以上国有科技平台的,得分系数取平均值。

七、附则

本办法由经开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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