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加红十字事业,构建红十字会“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把宣传同筹资工作、同救助弱势群体更好地结合;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怀和温暖送给困难群众,切实帮助他们改善基本生活境况。根据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区级机关党工委和区红十字会联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凝聚人道力量,关爱弱势群体”为主题的“博爱一元捐”大型公益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募集救助资金和开展博爱助学、博爱助医、博爱助困、博爱救灾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全社会扶贫帮困、博爱助人的意识,伸出友爱之手,献出关爱之心,为构建和谐幸福横林作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凝聚人道力量 关爱弱势群体
三、活动原则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四、目标任务
全镇每年募集红十字人道救助资金不少于5万元。倡议个人捐赠一元钱,鼓励个人和单位多捐。募集款用于开展以下活动:救助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救助白血病患者;救助“空巢”家庭;配合政府开展民生关爱活动;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困难群众提供人道救助等。各村(社区)按户籍人口每人一元筹集捐款并上缴镇财政分局,是否达标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参与对象
活动的主要参加对象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倡导区属企业、其它事业单位和方面群众积极参与“博爱一元捐”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开展“博爱一元捐”活动有利于弘扬扶贫帮困、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和谐幸福武进建设。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村(社区)要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好募捐活动。
(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红十字事业的捐款,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税务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热情帮助捐赠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手续,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四)各村(社区)要在保证户籍人口每人捐一元的基础上充分发动企事业捐款,并将捐款于8月31日前交镇财政分局。对捐款1万元以上的单位和1000元以上的个人,区红十字会将颁发荣誉发荣誉证书。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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