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传达文件精神。3月23日晚上9点,经开区分局向特种设备监管群转发了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相关单位对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隐患,并于25日要求所有涉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自查报告上报给特设科。
二是摸清辖区内涉危化品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量。分别从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局的危化品清单、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里来确定本辖区内存在的涉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由于应急管理局是根据企业主体所属辖区来划分管辖,与特种设备根据设备所在地所属辖区来划分管辖不同,会存在管辖空白区,我分局尽可能得将设备在我们管辖范围内的涉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筛选出来。
三是上门实地检查和前期检查的隐患整改督促相结合。对前两年开展的涉危企业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反馈至特设科;对管理系统里显示没有登记特种设备的涉危企业现场检查核实,确保无使用未登记的特种设备情况存在。
截至3月27日,经开区分局内12家危化品企业,4家企业无特种设备,共有8家涉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家正常经营,1家停业待拆迁)。未发现有未登记、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未发现有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情况;部分单位尚未建立完整的制度,少数单位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未做,对演练存在畏难情绪,安全意识还不够。后续将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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