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工作,有效防止不作为、慢作为和消极懈怠、缺勤逃岗等突出问题,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断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全力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区前列,现根据经开区和镇党委“平时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通知。
一、适用对象
镇机关及各内设机构和社区、产业园区办、农水办、农路办、芙蓉自来水厂等在岗工作人员(包括编内、编外全体人员)及重点工作小组抽调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平时绩效考核内容仍以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推行“月度工作实绩考评制”和“季度工作民主测评制”。
三、考核办法
平时绩效考核在以往“季测评”的基础上,增加“月考评”,即:“季度民主测评”仍按现行实施办法每季测评一次,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份起增加“月度实绩考评”,按一月一报的方式进行。
“月度实绩考评”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制定工作目标。每月5日前,由工作人员围绕自身岗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领导交办事项等方面,认真制定当月个人工作计划和按实填写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详见附件《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实绩表》)。工作计划必须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不能简单地把参加会议、个人自学等作为工作内容;当月不能完成的计划要明确形象进度,即本月底要达到何种进度等。个人每月工作计划原则上不少于3项、不多于8项。
2、客观自我评估。每月末至次月5日前,由工作人员自我总结本月度工作计划推进完成情况,并就落实情况作出客观自我评估(详见附件《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实绩表》)。自我评估分三个档次: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完成”是指完全达到月度形象进度,任何一项指标都达到进度要求;“基本完成”是指总体达到月度形象进度,个别非主要指标没有达到进度要求;“未完成”是指总体没有达到月度形象进度,或没有按计划完结。自我评估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
3、分级领导评鉴。根据工作人员月度工作量和完成情况评估及出勤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有关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客观公正地确定月度工作结果,其中:内设机构正副负责人(包括享受中层待遇人员)的月度评鉴由镇分管领导确定;其他工作人员的月度评鉴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人员)确定。
领导评鉴具体分为五个等次,不同等次相应参考标准为:
“优秀”:承担工作数量多、工作难度大;工作效率高、效果好、质量高;精通业务、善于创新;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优良”:承担工作数量较多、工作有一定难度;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质量较好;业务熟悉,工作执行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突破能力;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称职”:承担工作数量适度,能按职责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基本称职”:工作计划性差,承担工作任务较少,对交办的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或只认领不落实,完成效果较差;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被纪检部门发现并能及时整改;月度内经常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5次的,或无故缺勤超过3天的(含);不大配合参加平时绩效考核。
“不称职”:不填报工作计划,承担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基本不做事;因主观原因不愿接受领导交办的一般常规工作;工作出现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被纪检部门查实并不能及时整改;月度内发生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及以上,或上班不正常、经常缺岗缺勤超过5天及以上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拒绝参加平时绩效考核。
领导评鉴必须实事求是,原则上至少要体现三个档次(即:在上面五个等次中选三个等次填写)。评鉴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报送至镇党群科集中建档和管理备案。
4、确定月考分值。根据领导评鉴等次进行相应赋分,每月形成一个“月度实绩考评得分”,其中:“优秀”等次为98分、“优良”等次为90分、“称职”等次为80分、“基本称职”等次为70分、“不称职”等次为50分。
四、结果运用
平时绩效考核结果是个人季度考核奖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年终绩效奖励的基础,将作为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奖惩任免等的重要参考。
1、平时绩效考核得分计算。个人平时绩效考核得分将综合其“月度实绩考评”和“季度民主测评”的结果按比例汇总而得。
个人平时绩效考核得分=季度内3个月“月度实绩考评”平均分×40%+“季度民主测评”得分×60%
2、几点重要应用重申和改进。平时绩效考核得分将全面客观地应用于个人季度考核奖、年终绩效奖和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等多个方面,在继续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镇机关工作人员平时绩效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横发〔2018〕32号)的基础上,作几点重申和改进:
(1)平时绩效考核得分在一定范围的同一岗位层级中连续2个季度排名末位的或当季综合评为“不称职”的,扣发当季考核奖;连续3个季度排名末位的或连续2个季度综合评为“不称职”的,下调一级岗位层级聘任,其中7级岗人员下调至跟学岗管理。
跟学岗人员将不管年龄、身份统一安排到一线岗位跟学锻炼,跟学期一般为半年,跟学期间个人季度考核奖按50%发放。跟学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恢复原岗位或重新安排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第二期跟学锻炼;连续2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月度实绩考评”个人自评和领导评鉴务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尤其是领导评鉴必须根据工作实绩体现差别,不得弄虚作假、做老好人或故意刁难;一经发现虚报瞒报、故意作假、失实评鉴、包庇欺瞒等现象的,将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视情况扣发季度考核奖。“月度实绩考评”缺失的个人,将不计平时绩效考核得分,并停发季度考核奖。
(3)“季度民主测评”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遵章守纪、注重实效”原则,如发现测评中存在“轮流评优”等集体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单位所有人员当季度考核奖按50%发放。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行“月度实绩考评”和“季度民主测评”,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严管厚爱干部要求,同步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实绩档案,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行动少落实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岗不在状态”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精神,加强政策宣传,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激发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平时绩效考核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将推动执行月度实绩考评和季度民主测评等制度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单位合力、提升工作效能的有力抓手。同时,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辅以相应的配套监管办法和工作落实机制,高效高质地落实好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
3、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和执行好加强平时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单位和个人都要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和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原则,在填报过程中客观地审视和评价自身工作,在民主测评中公正地看待和评议他人实绩,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确保工作推进落实的质效和干部队伍形象的提升。
附件: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实绩表
中共横山桥镇委员会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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