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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镇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87/2019-0002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19-05-20 发布日期:2019-05-20
内容概述:全镇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全镇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全镇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横山桥镇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全镇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为深入推进全镇基层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力维护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把横山建设成为产城融合高地、东部新城花园、创新活力之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举措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张贴宣传资料、悬挂刷写宣传标语、制作张贴宣传展板、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郁社会氛围。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分类组织“两委”班子会、村(社区)组干部会、全体党员会、村(居)民代表座谈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入户走访宣讲等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做到“三个百分百”,即:“两委”干部100%学习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全体党员100%学习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群众100%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包括村下设党支部,都要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学习、有关工作落实等方面的台账资料。

2、精准整顿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镇党委将根据农村基层党建实际,按照10%左右的比例,摸排出2-3个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排定的软弱后进党组织,要通过自身查、群众提、上级点等形式,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制定整顿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目标要求、完成时限,确保整顿工作精准有效。其他未列为软弱后进的村(社区)党组织,也要针对以往党建考核、目标管理中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坚持做到强优势、补短板、增活力,全面筑牢基层战斗堡垒。镇党委将建立挂点联系、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对软弱后进党组织,镇党委书记将带头亲自挂点整顿,其他党组织将由镇联系片长和联系干部蹲点联系,切实强化工作督导,充分发挥联系领导、蹲点干部的作用。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党委将坚决调整撤换。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要建立专项台账。

3、从严监管村(社区)组相关人员。各基层党组织,尤其是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和扎实开展相关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具体做到“三个查清”:一是村(社区)“两委”干部严肃自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一对标自查,做到对党、对组织绝对忠诚。对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镇党委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2016年换届选举前后因涉黑涉恶(包括黄赌毒)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的村(社区)干部,将按照程序启动清退机制。二是村(居)小组组长和全体党员全面排查。要联合镇纪委、派出所等部门,对全体党员和村(居)民小组组长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既精准把握政策,又注意方式方法,确保稳妥有序进行。三是全体村(居)民重点核查。对群众反映集中、检举揭发的涉黑涉恶人员,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对举报人和证人、见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要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

4、切实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尤其是镇村两级干部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要扎实开展“五星联建创五优”活动,创建“党支部工作名片”;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升活动实效。村(社区)党组织要深化“组织力提升123”工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要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及一切不良风气作斗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化研究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2、强化督导考核。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相关要求,镇党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属地化、条线化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3、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存在软弱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整顿不力、“两委”成员自查弄虚作假、相关人员排查清理不彻底等问题,要实行责任追查、严肃问责;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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