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夏收、秋收期间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认真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确保我镇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时段
1、夏收期间(5月20日至6月30日);
2、秋收期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巡查重点
1、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省道、交通主干道两侧;
2、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3、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和重点公用设施、文体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区域分工
1、城管中队、镇环保科、镇农技农机站、交管所、水利站、安监科、派出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全镇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开展巡查。
2、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巡查和对着火点现场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1、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管中队。
2、各村(社区)按网格化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包干巡查,加大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3、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镇、村秸秆禁烧包干巡查制”,对重点地段、山林和河道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划定包干区域,明确镇、村包干责任人,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同时镇农林农技站、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
4、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的巡查人员名单于5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巡查要求
1、各巡查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包干责任人须每天记录巡查情况。
3、镇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所在村进行现场处置,并对处置情况做好记录。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火点信息等传递和处置情况的反馈,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8607381。
2、值班人员接到上级通报的火点信息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于1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区域负责人进行现场处置,并将处置信息及时上报。
3、在巡查期间,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每日下午2:30之前将本辖区内前一日巡查及处置情况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有关情况每周通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四)预报预警
镇科技环保科要密切关注上级天气预测预报的信息,及早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五)舆论引导
各村(社区)要迅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要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继续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
(六)严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在禁烧时段被环保部通报和省、市、区巡查发现的火点,将对所在村(社区)进行通报,严肃责任追究。
附件: 2019年横山桥镇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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