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各村(居)委、内设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简称“一学习两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落实中央巡视江苏、省委巡视常州反馈意见、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整改工作要求和区委巡察横山反馈意见,切实解决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走过场”“做虚功”等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举旗定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工作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镇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政治责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组织和推进,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履行职责,做到精心安排、加强指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学习推动者。
(二)认真组织实施。全镇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要学习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理论读物,运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合,采用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精读原著与专家辅导相结合、重点发言与互动讨论相结合、传统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学习。镇党委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镇党委会在第一时间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每两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村、社区和镇机关内设机构等单位至少每两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
(三)广泛开展宣讲。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分管联系单位或联系村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少于一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宣讲至少一次。镇党委将组建各类宣讲队伍,扎实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部门、进校园、进网络,并注重运用宣传栏、座谈会、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开展立体化、互动式的理论宣讲,不断扩大覆盖面影响力。全镇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坚持学以致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习成效要体现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体现在提高过硬本领、推动实际工作上,体现在凝心聚力、不懈奋斗上,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保持定力、接续奋斗,奋力推动横山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五)强化考核督查。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地本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全过程有效管理,并做好学习档案的归集工作,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学习考勤、学习成果等。镇党委将把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作为中心组学习和“统一活动日”督查的首要内容,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镇党委将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在一定范围内反馈成绩,对学习态度不端正、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将组织脱产集中学习和重新考试;对于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等问题,镇党委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以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对象为镇机关及内设机构、各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平台公司的全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1、违规吃喝问题重点整治内容
(1)对省、市、区委“禁酒令”相关要求不传达、不贯彻、不执行或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对中央纪委“20种饭局禁令”组织进行专题学习;
(2)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
(3)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聚餐吃请;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之间私人相互吃请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
2、烟(卡)问题重点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违规公款购买烟(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烟(卡)等(含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有明确请托事项等情形);借年节假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烟(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烟(卡);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烟(卡)。
3、强化落实三个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全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政治原则、强化政治纪律的高度狠抓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带头改进作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身边人,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党员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指导、检查和推进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抓严管,传导压力。
(2)落实监管责任。镇各内设机构切实加强业务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财政分局、审计科、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综合科定期对镇机关及内设机构、国有公司、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和移送镇纪委;及时研究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强化长效管理。
(3)落实监督责任。镇纪委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找准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内设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督查督办,注重发现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以及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责任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至2019年6月底结束,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以后转入长效监管阶段。
1、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1)开展宣传教育和对照检查。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对照检查。专题组织党员部署,党组织书记(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认真学习省、市、区委“禁酒令”和相关部署要求。把严禁违规吃喝、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党纪党规,纳入警示教育专题和信访举报重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类干部主体班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招录人员入职培训等必学必考内容,构建作风建设党规党纪大宣教格局。
(2)开展作风建设情况督导。由镇纪委会同财政分局、审计科、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综合科,对各村各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情况督导,主要包括:一是省、市、区委“禁酒令”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含工作日午间、加班期间、执行公务期间、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期间),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在任何场所酗酒,严禁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吃喝场所等要求。二是是否将省、市、区委“禁酒令”、中央纪委“20种饭局禁令”要求,以及私人聚餐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也要严肃处理等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3)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财政分局、审计科、经管站、会计服务中心、综合科对相关单位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主要包括:重点检查、抽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单位,是否存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违规饮酒、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是否存在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等问题;是否存在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镇机关食堂、内部接待餐厅专项清理,重点规范镇机关、内设机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公司内部接待工作。
(4)开展违规吃喝问题明查暗访。主要包括:检查镇内设机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重点检查、抽查是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规定,是否存在使用公款购买烟(卡)、各种酒类饮品问题。检查私人会所以及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重点检查在明令取缔或转型的私人会所、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一桌饭”场所聚餐吃请行为。
(5)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长效监管。认真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源头防控,积极探索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措施,切实巩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2、烟(卡)问题专项整治
(1)警示教育、宣传发动(3月15日前完成)
把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烟(卡)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党纪党规,纳入警示教育专题和信访举报重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招录人员入职培训等必学必考内容,构建作风建设党规党纪大宣教格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梳理通报“四种形态”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提醒告诫;梳理相关禁令要求及典型案例,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普发。组织专题动员部署,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认真学习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以及本方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自查自纠、集中清退(3月25日前完成)
镇机关及内设机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公司主动梳理十九大以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使用公款购买烟(卡),以及干部个人违规收送烟(卡)的情况。镇党委作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对各单位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未处置到位的移送镇纪委处理。对烟(卡)等商业预付卡,明确专人共同接收、集中清退。对主动上交的,视情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
(3)监督检查、强化监管(6月25日前完成)
由财政分局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十九大以来镇机关及内设机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公司使用公款购买烟(卡)等商业预付卡情况开展检查。
(4)标本兼治、长效监管(集中整治结束后长期坚持)
对违规购买、收送烟(卡)等商业预付卡的典型案例,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汇总日常监管、梳理排查、督查问责情况,对“三公”经费管理、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提出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深化源头治理。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培训,重申财经纪律,发放纪律要求重点提示单。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镇纪委协助抓好督查推进和问题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
2、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违规吃喝问题、烟(卡)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查纠“四风”问题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宣传提醒、监督检查,并列入履责记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内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动承担各自任务,督促指导专项整治任务落实。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镇纪委按照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四个一律”(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开展以后再次发生违规吃喝问题的单位(个人):一律依纪依规从重处理;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一律通报曝光;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烟(卡)问题专项整治“六个一律”(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违规购买、收送烟(卡)的问题线索:对收受者一律按同等金额作为受礼(受贿)相应违纪金额认定;对发生在十九大以后的,一律依纪依规从重处理;对查实单位公款购买的,对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并视情核减部门行政经费;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对全区开展烟(卡)专项整治后,再次发生违规公款购买、收送烟(卡)问题的单位(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要求,加强问题线索排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开展“一学习两整治”工作不扎实、进展缓慢、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中共横山桥镇委员会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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