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有关单位:
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是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切实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丁堰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朱忠明 丁堰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兼)、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方建波 丁堰派出所所长
陆丽静 丁堰街道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 徐 冰 丁堰派出所副所长
施双杰 街道经发中心副主任、安监站副站长
周 凯 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夏 雨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 玉 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中华 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顾郁新 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致勇 街道财经办副主任
史舜强 街道社区办公室主任
刘小芳 常丰村村委会主任
陈 蓉 丁堰村村委会主任
毛伟平 梅港村村委会主任
俞卫国 芳渚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禁放办),办公室设在丁堰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会商会办等日常工作,方建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冰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工作组办公室统一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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