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党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我当先锋”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区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特色,决定在各社区开展“党员示范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党员示范户”评选活动,是党员亮身份、践行好家风、涵养好党风的重要举措。通过树立典型,意在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宗旨意识,在夫妻和睦、邻里和谐、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敬业奉献、创业扬帆、诚信友善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积极向上、乐于奉献、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各社区党员家庭。
三、类型标准
1.夫妻和睦示范户:夫妻平等相待,在工作、生活上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支持,荣辱与共,不离不弃,有较强的家庭责任感和共同追求的目标。
2.邻里和谐示范户:团结邻里,关心他人;遇事谦让,和睦相处;扶贫帮困,患难相助;善良正直,谦逊为人;甘做“老娘舅”,群众威信高。
3.尊老爱幼示范户:孝敬老人,尊重长辈;关爱子女,重视培养;言传身教,家庭和美,老人安康,子女孝顺,有积极健康、团结和谐的家庭氛围。
4.勤俭持家示范户:艰苦朴素,崇尚节约,反对浪费,勤劳肯干,致富有方。恪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远离黄赌毒等不良风气,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习惯。
5.敬业奉献示范户:好学上进,热爱本职,钻研业务,成绩突出;关心集体,服务他人,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志愿服务模范带头作用好。
6. 创业扬帆示范户:科学发展,艰苦奋斗,诚信经营,具有先进的创业理念、突出的创业事迹或经历;积极带动就业,发展潜力较好、有成长性和创新性。
7. 诚信友善示范户:诚实做事、信守诺言、诚恳待人;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和睦友好。
四、流程安排
1. 8月15日—8月25日,社区党委(总支)动员,通过党员自评报名、党员群众或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党员示范户初步人选,填写《戚墅堰街道2019年度党员示范户申报表》。
2. 8月26日—9月6日,社区党委(总支)召开党员代表会议,介绍初步人选的事迹情况,组织党员代表对初步人选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社区党委(总支)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党员示范户正式人选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核。
3. 9月7日—9月15日,街道党工委对党员示范户进行公示,统一命名,颁发铜牌。
五、有关要求
1. 评选方法。党员示范户以社区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花苑社区党委、东方社区党总支不少于5户,其他社区党总支不少于3户,评选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
2. 宣传引导。社区党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引导辖区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施“党员示范户”评选活动的意义,找准“党员示范户”评选活动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结合点,真正使“党员示范户”评选活动成为推动我街道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成为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各社区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及早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于9月6日前将评选结果报街道党工委。
联系人:蒋燕,联系电话:88354341。
附件:戚墅堰街道2019年度党员示范户申报表
附件
戚墅堰街道2019年度党员示范户申报表
报送社区: 申报类型:
党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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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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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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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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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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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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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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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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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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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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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党员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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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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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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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事迹材料另附,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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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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