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购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网络销售存在虚拟性、不可预见性、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科学、合理消费。
网购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网购平台,谨防钓鱼诈骗网站。同时,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
谨防“鱼目混珠”。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买卖风险难控,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要慎重选择商品,下单前一定要对商品进行详细的了解。
谨防冲动消费。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按需购买,以免造成浪费。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宣传活动冲昏头脑。
谨防“微商变危商”。目前,微信群、朋友圈等“微商”出现,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监管制度、手段不健全,再加上朋友圈的买卖属于个人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隐患。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要注意“微商”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仔细甄别“微商”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
收货时要注意,尽量选择快递柜或者门房存放,避免与快递员直接接触。查看收到的实物是否与卖家发布的信息一致,如有问题,及时与卖家取得联系。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仍无法解决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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