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职能机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横山桥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20年横山桥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横山桥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常州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2年)》(常办〔2019〕69号)各项措施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源头防范,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为横山桥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1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镇党委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2.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落实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3. 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机构优化改革调整横山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促有关机构(单位)严格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等工作措施落实。建立镇分管领导履职报告制度,推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安委办、党政办公室、经发局、建设局、财政局、相关单位)
4. 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六个方面,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信用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配备安全总监,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和诚信申报制度。发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惩戒和激励作用,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照江苏省安委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一线员工岗位的安全责任,引导企业建立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内生机制,推动企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5. 开展安全生产督查。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在统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工作思路、用人导向、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对各村(社区)和有关机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以及对重点地区、行业机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辖区和行业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并将约谈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抄送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责任单位:安委办、党政办、相关单位)
6. 充分发挥镇安委办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督查考核作用。出台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镇安委办)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7.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条全年工作的主线,在上级督导组的指导下,对照“1+1+23”(1个总体方案、1个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23个行业领域子方案)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动态调度分析,凝聚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专治办、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8. 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从政策层面、制度方面梳理需要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作出制度性安排,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尤其要对照“3·21”响水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专治办、相关单位)
9. 加强督导确保实效。积极配合好国务院、省、市、经开区督导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对应承担的责任不推诿,将督导作为“把脉问诊”“开方治病”的难得机遇,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自觉认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以坚决有力的行动和动真碰硬的作风确保督导组交办的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责任单位:专治办、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三)加强监管促进本质安全
10. 加强监管执法和专项监督。严格监管执法,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推进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对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执法。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治理相融合,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营造“执法一家、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
11. 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加强联合执法,将发生亡人及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惩戒名单”管理,暂停其新上项目和科技项目的审批,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获取政府性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上调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浮动费率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媒体发布有关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典型案例,营造依法治安氛围。(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相关单位)
12. 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回头看”,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和评审质量进行抽查核查。持续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管控,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实现闭环管理,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通过网格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
13.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紧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依托市应急管理局信息系统平台,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应急调度”,建立“线上”监督管理与“线下”执法检查协同机制,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用好市应急管理局系统监管平台,对上级督导反馈问题、巡查发现问题、日常检查排查发现问题以及监督举报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并督促整改。
根据上级要求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化工企业风险分区分级管控、人员在岗在位等全流程安全管理;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点监测危险化学品存储单元压力、液位、温度、气体浓度和重要部位监控视频等感知数据,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模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面提高风险监测预警效能。(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
(四)管控治理重点风险隐患
14.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等具体措施,组织开展返岗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严格防控疫情条件下,研究落实精准高效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处置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安全支撑。(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各村社区)
15. 突出防范化解危化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坚决落实“三个一律不批”;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落实《江苏省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提升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技术水平,提升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水平,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减少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和生产装置数量,减少生产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新建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2020年底前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100%。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源头上管控风险。依法依规关停取缔环保不达标、安全风险高、技术低端落后的化工企业和项目。组织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生态和农村工作局、相关单位)
16.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清理不合规企业、车辆、驾驶员,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人员,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强化治超执法站点、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加大货物装载源头、货运车辆联合监管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综合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相关单位)
17. 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在建工程抓好安全管理,严防高空坠落、坍塌、触电等事故。突出抓好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风险管控举措,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逐步推进以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等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责任单位:建设局、相关单位)
18.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抓好《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逐一判定、100%挂牌督办,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加大对消防救援队伍支持保障力,推进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实体化运作。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住宅小区等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联合开展社会化消防培训,努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区等消防水系统建设,提档升级消防大数据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社会事业和保障局、经济发展局、派出所、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19. 深化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安全、餐饮场所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经济发展局、派出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各村社区)
20. 有效管控冶金工贸行业风险隐患。突出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以排查整治重大隐患为重点,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预防控制体系的有机融合;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配合上级严格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设计。(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
(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1.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联动机制和应对事故灾难的组织协调指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出台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构建上下配套、内容规范、衔接有序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单位演练,推动应急预案演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镇安委会、相关单位)
22. 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提升协调指挥的基础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分级应对制度,规范灾害事故应对程序,提升协调指挥的核心能力。依托镇网格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升协调指挥的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
23. 鼓励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建立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保障机制,鼓励、引导、规范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4. 加强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和《常州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9—2022年)》(常办〔2019〕69号),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整体保障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
25.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促使企业从业人员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利用媒体网络等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形成人人参与安全管理、人人保障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党政办公室、相关单位)
26.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规范第三方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和投保主动性。(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建设局、相关单位)
27.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通过专业岗位培训或岗位调整逐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各村(社区)安全监管力量配置,确保基层一线安全监管力量只增不减。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提高安全监管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牢守住廉政底线。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扛起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社会事业和保障局、相关单位、各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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