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促进经开区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于6月23日开展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暨固废管理“春风行动”宣讲培训,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固管、环境执法相关人员、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各村、社区网格巡查员、全区危废重点源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区危废经营单位负责人、全区化工行业企业负责人,共计近28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经开执法分局局长汪传军作动员讲话,要求企业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固管负责人王卿从立法目的、制度、措施、执法内容及法律责任等层面上对新《固废法》的变化进行剖析,运用案例分析与法条讲授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产废单位及处置经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加深了企业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和理解,有力地督促了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常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刑志祥教授就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讲解。刑志祥从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创建的内涵、方法及意义三个方面入手,指导企业有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整改工作,帮助企业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履行好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提高自身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把《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纳入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清单》的行为,分局也将严格依法查处,从而努力达成促进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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