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
提升治理能力,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
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省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
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1号)、《市委编办市司法
局市政务办关于建立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常编办发
〔2021〕33号),建立健全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常州经
开区乡镇权力清单》《常州经开区街道权力清单》,现将有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
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
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
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清单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镇(街
道)职责变化情况,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
制度体系。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
各镇(街道)要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
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及
责任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附件:1. 常州经开区乡镇权力清单
2. 常州经开区街道权力清单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如下:常经发〔2021〕13 号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公布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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