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38-2/2020-00027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人事任免 区政府: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办发〔2020〕22号 发布机构:党政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0-04-28 发布日期:2020-05-11
内容概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现予印发。
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经办发〔2020〕22号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职能机构,各有关单位: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现予印发。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方案〉的通知》(常发〔2019〕25号)、《市委编办关于优化调整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能机构的通知》(常编办〔2019〕14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局”)是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能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实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开区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负责办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综合审批等领域事项的审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五)负责经开区行政审批综合信息平台建设、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纳入试点范围的经开区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指导、监督政务服务中心以及镇(街道)和村(社区)为民(便民)服务工作。

(八)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与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行政审批局在日常监管和收到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依法需要处罚的,应当按照经开区执法协同机制的相关规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移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

第四条 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接待、信访、保密、档案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工青妇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网络、媒体等舆情的监控和应对;牵头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12345公共服务平台办件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党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实施和咨询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合法性的审核;负责对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组织听证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局涉及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处理、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改革推进、协调等工作;负责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规范使用各系统平台;负责区级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文件的推动落实,研究提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指导推进、督查考核“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三)市场准入审批科。承担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市场准入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审批卷宗的整理、立卷和归档;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双向推送。

(四)投资建设审批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投资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纳入试点改革范围的建设、人防、房管、水利、环保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审批卷宗的整理、立卷和归档;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双向推送;负责项目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综合审批科。承担社会事业、综合审批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办理纳入试点改革范围的交通、城管、民政、财政、劳动、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负责审批卷宗的整理、立卷和归档;负责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双向推送。

(六)现场勘查科。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踏勘、核实和相关验收工作;负责统一组织联合勘验工作;负责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七)公共资源交易科。负责经开区本级和潞城、丁堰及戚墅堰街道限额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统筹工作;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各类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协助主管部门调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第五条 行政审批局核定用工员额50名(含机关事业人员、政府雇员员额)。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中层正职职数7名,中层副职职数7名,人数较多的科室可增加1名中层副职职数。

第六条 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