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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遥观镇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21-00012
主题分类:社会管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重点工作 遥观镇: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21〕31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21-05-16 发布日期:2021-05-27
内容概述:为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动全镇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印发《遥观镇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遥政发〔2021〕31号
关于印发《遥观镇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遥观镇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遥观镇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动全镇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以“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为总体思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经开区下达的约束性指标,PM2.5浓度工作目标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工作目标78.0%。氮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削减8%以上和10%以上。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达到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1年,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工作目标为50%,全面消除劣Ⅴ类。京杭运河五牧、采菱港、成塘浜桥等3个水质断面总磷负荷达到要求,浓度较上年分别减少10%、5%和10%。

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以碳中和、碳达峰为统领,以源头治理为根本策略,实施协同治理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两大协同”战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1、深入推进VOCS治理

(1)有序推进各类涉VOCS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推广实施和执行。

全面执行地坪、船舶、木器、车辆、建筑用墙面、工业防护6项涂料以及胶黏剂、清洗剂等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按时实施油墨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对以上标准执行情况,协同经开区上级部门每季度不少于组织1次联合执法检查。推广实施《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完成低挥发性有机物等原辅料源头替代项目10个以上。

(2)完成涉VOCS各类园区、企业集群的排查整治及VOCS储罐排查治理,做好相应台账资料和管理信息登记。

完成1个市级及以上园区排查或“回头看”,7个区级及以下产业园区(集聚区)排查整治,督促新增不少于18家重点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重点对遥观镇零部件制造企业集群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扩大整治范围,4月底前,完成6个涉VOCs企业集群140家企业的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全镇2个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新增完成2个无组织排放、储罐治理项目。

(3)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

夏季前完成34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确保完成臭氧削减任务。

(4)开展工程机械、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总成及零部件)制造行业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制订整治方案,11月底前完成整治。

2、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1)推进燃煤、燃气、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炉窑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8月底前,5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摸底调查全区锅炉情况,燃气锅炉全部完成低氮改造或“回头看”;生物质锅炉中位于建成区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完成50%以上的超低排放改造。

6月底前,完成72台工业炉窑排查、整治、建档工作;8月底前,完成对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涉工业炉窑企业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3)开展重点废气排放企业提升整治,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确定1家重点涉气企业,4月底前制订“一企一策”提升整治方案,10月底前完成整治,有效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

(4)继续开展铸造行业产能清理和综合整治,4月底前完成现状排查并制订“一企一策”整治方案,10月底前完成整治。年内,对铸造工业、农药制造标准实施情况开展5次以上联合执法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3、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

全区降尘量年均值不高于3.8吨/平方千米·月。

严控各类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确保码头堆场和工地扬尘治理全覆盖。其中重点完成码头堆场扬尘治理项目不少于3个,完成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项目不少于3个。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工地名单台账,每季度更新,并与城管、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加强道路保洁。施工裸土覆盖按《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执行。对于不执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的施工工地,加重处罚力度。加强道路保洁,完成道路沿线道路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根据预案,及时调整洒水频次。

开展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严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配合经开区执法局每月开展1次以上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发现渣土运输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并扣除诚信考核分数。

4、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1)全面开展在用柴油车等各类机动车监督抽测。协同经开区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每周至少联合开展一次柴油车排放路检路查,抽测数量不少于10辆·次(一年不少于280辆·次),秋冬季监督性抽测数量不低于保有量的80%(包括遥测数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机动车入户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10辆·次(一年不少于120辆·次)。

(2)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广使用岸电,2021年岸电用电量较2020年提高20%。除液货船外的所有新建且设置发电机组为主电源的自航船舶应具备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积极推进本港登记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新造原油、汽油、石脑油等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逐步推进现有油船的油气回收改造。协同经开区上级部门,进一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工程机械监督抽测,抽测数量不少于10台·次(一年不少于120台·次)。

(3)推进陆上和水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6座年销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在线监控联网数据有效率达95%以上。加油站每季度的油气回收设施检查分别不少于15座。

5、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

完成省定春夏季、秋冬季阶段性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管控。

优化预警流程,实现“分级预警,及时响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豁免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夯实应急减排清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方案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4月底前,制定实施辖区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计划;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6、开展重点区域排查整治

充分发挥热点网格精准溯源系统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网格报警问题实施报警、巡查、处置、反馈、复核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有效提升污染源管控水平。

(二)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为引领,配合区级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做好碳达峰先行区相关工作,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为着力点,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7、积极做好碳达峰先行区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任务,做好碳达峰先行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完成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后履约率不低于95%。健全气候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和碳金融服务创新。

8、优化调整三大结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优化调整空间结构。稳妥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基于环境承载力的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研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充分考虑碳达峰的要求,严格管理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实施《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全面开展“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培育A级企业不少于3家。高新技术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7%。

(3)优化调整运输结构。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6b阶段要求。7月1日,全面实施重型车国6a排放标准。实施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铁路、港口、航运等企业加强协作,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引导企业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运转变为主。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刚性管控生态保护空间。

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深入推进生态源保护,加强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9、深入推进生态绿城建设

进一步聚焦“生态”和“惠民”两个方面,深入推进生态源保护、生态廊道、城乡公园绿地、生态绿道、特色主题和生态细胞建设六大工程,全年实现增核69亩、扩绿335亩、联网2.5公里。不断夯实生态基底,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10、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水生态修复。筛选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河湖,协同经开区组织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管理试点工作。建设宋剑湖湿地,加强推广宣传。开展采菱港生态河湖评价。

(2)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加快推进宋剑湖生态湿地改造提升工程,力争早完工早见效,切实将生态安全缓冲区消纳、降解和净化环境污染,抵御、缓解和降低生态影响作用发挥出来。

(3)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自然岸线和重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完成成片造林30亩,退化林修复、低产林改造30亩。

1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刚性管控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监管,对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人类活动情况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围绕重点地区、聚焦重点问题,加大实地核查频次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移交和督促整改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已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12、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突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典范样板和引领带动作用,开展创建国际生态学校1所。

(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治理水环境。

贯彻实施《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合理利用“三水统筹”,扎实推行河长制,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协调议事机构。

13、打好河湖水质保护攻坚战

(1)加强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保障。配合经开区统一编制完成并实施国考断面京杭运河五牧“十四五”限期达标整治方案,制定并实施《2021年五牧断面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2)开展骨干河道“消劣奔Ⅲ”行动,针对京杭运河苏南段、三山港、采菱港,配合经开区3月底前编制完成不达标河道整治方案,拟定监测工作计划,实施定期监测,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对市控宋剑湖桥断面开展水环境整治,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做好汛期水质防范应对工作。5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实施通济河、潢河、梅港河、二贤河、上湾浜、机厂河、谈家圩沟、西莲河、省庄浜综合整治方案;落实汛期水质方案的各项措施,对污染严重的2条以上支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汛期前处置到位。

(4)雨水排放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京杭运河、三山港沿线及支流支浜雨水排放口开展调查,对存在雨污混流现象的雨水排放口开展溯源,形成“一口一档”、“一口一策”,对雨水排放口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

14、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战

全面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防止返黑返臭。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全面开展整治。

15、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1)整改长江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组织自查自纠。

(2)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全面完成辖区内河从事货物装卸作业的非法码头及设施(无项目审批手续和经营许可证)的清理整治,完成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实现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市政公用系统有效衔接,强化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处理模式,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推动建立港口船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6、加强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

(1)高质量实现太湖“两个确保”,开展涉磷污染排查整治。4月底前完成涉磷企业信息填报。

(2)宋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宋剑湖东村村周边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开展周边企业拆迁、部分河道清淤、坡岸整治、绿化提升改造等。

(3)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辖区内京杭运河、新沟河、采菱港等3条河道的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推进整治工作。

(4)水环境综合整治。对通济河、潢河、梅港河、二贤河、上湾浜、机厂河、谈家圩沟、西莲河、省庄浜、建王河、农场浜、立新河等河道开展排查和溯源,编制整治方案,按方案推进整治。完成省庄浜、通济河、潢河3条河的整治。

(5)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开展钱家、前杨、勤新、郑村、新南村镇北、新材料产业园、通济、遥观、东方、建农、塘桥、渔庄、薛墅巷、东村、留道、洪庄、剑湖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8月底前核查工业园区和企业内部管网,整治达标后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完成38家涉磷、涉水行业整治提升以及提标改造。

(5)污水管网系统排查整治。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推进管网高质量建设,消除应建未建的管网空白区。强化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整治修复,开展老旧收集系统专项排查整治,消除管道破损、雨污混接、管网溢流等问题,9月底前,完成老旧管网修复工作。

17、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向自然村延伸,新建设施重点围绕水质断面改善,实现水质断面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置。新增治理4个自然村。4个自然村提升改造。

(2)持续推动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和水产健康养殖。持续推动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和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削减0.6%,农用农药使用量较上年下降0.5%。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机制,全面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良好以上等级率达70%。强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和农药使用监测,推进绿色防控示范,推动专业化防治服务。推进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强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管理;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示范,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提升水产健康养殖水平。

(3)启动实施新全面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五年行动。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聘请第三方按月对全镇自然村开展测评暗访工作,对暗访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至各村(社区),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积极对接区级部门,根据经开区最新工作要求,适时下发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4)持续推动农膜污染防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积极探索将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开展超薄地膜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建立残膜监测网络。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8%以上。

(5)优化种植业产业结构,加强农田退水管理,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优化种植业产业结构,引导直播稻转机插秧,推进秸秆还田和离田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五)推进净土保卫战,巩固土壤底线。

以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为重点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利用处置。

18、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将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范畴,加快补齐能力建设短板。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禁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强化日常监督。

(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模式,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强化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根据市、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12月底前完成3座农村公厕改造提升任务。

(3)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落实不同等级危废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措施、手续不全危废贮存场所规范管理制度,推广使用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危废重点源单位危废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加强医疗废物监管,保障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规范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企业自行处置利用设施环境监测。深入打击和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19、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1)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分类分区分级精准施用技术措施,持续推进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积极推进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落实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及修复。按规定开展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2)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监管。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完成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土壤污染物超标遗留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名单:原常州市武进遥观电镀有限公司地块)。

(3)防控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达到省定目标。严格涉重金属项目准入,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涉重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六)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确保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20、深入分析自然生态、饮用水源、大气、土壤、噪声、固危废、核与辐射、环境信访、重大舆情等各个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制定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关停化工企业风险防控,做好环境矛盾纠纷、“邻避”问题化解。建立并完善的信息收集研判系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预案专项抽查检查,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拉练和培训,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做好重要敏感时段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体系和信息快报制度。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服务和监管。

(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1、加强大气、水环境监控监测治理能力建设

(1)加强水环境监控监测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包括乡镇交界断面在内,有条件的区域交界断面做到全覆盖。重点围绕三山港、二贤河等重点水系不稳定达标断面开展全面排查监测溯源,加密布设微型水质自动站。推进国考断面周边河道排涝泵站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加强入河排污口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在东风河、宋剑湖增设水站。

(2)加强大气环境监控监测治理能力建设。针对热点网格,成立板块“工作专班”,建立各自”点位长“责任,制推进各村(社区)装备能力建设,配备雾炮车、洒水车各一台。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试点。落实“三线一单”,贯彻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时编制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整装再出发”冬春季整训活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社会力量,提高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发现能力。以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重点,加强力量整合,完善行刑衔接,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加强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管理,建立健全五大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开展臭氧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区域统一预警溯源、统一监管执法、统一考核评估与奖惩。联合开展交界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开展磋商,做到应赔尽赔。

(八)切实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22、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根据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制定“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季度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计划。以交通噪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为重点,推动解决噪声投诉高发问题,年度噪声投诉量较上年降低20%以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推进职能,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联动上级条线,密切协调配合,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2、强化推进落实。各任务牵头部门切实按照年度行动目标与方案,组织参与部门制定详细可行的具体实施工作计划,明确相关工作环节推进时间进度、责任人及阶段目标,确保每项工作都能落实到位,实施进度每月17日前报送镇生态和农村工作局,并积极接受监督检查。

3、实施综合考评。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情况报送遥观镇党委、政府,通报纪委、组织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遥观镇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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