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1年潞城街道、轨道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24282/2021-0000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潞城街道: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潞街办〔2021〕5号 发布机构:潞城街道
产生日期:2021-03-26 发布日期:2021-03-26
内容概述: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21年潞城街道、轨道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潞城街道、轨道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化推进全街道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街道、轨道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通告》规定,潞城街道全域为
关于印发《2021年潞城街道、轨道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潞街办〔2021〕5号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潞城街道、轨道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潞城街道、轨道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化推进全街道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街道、轨道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通告》规定,潞城街道全域为禁止燃放区域。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办法》,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销售”“零燃放”、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为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全街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2021年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即日起至2月26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27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1年1月下旬)。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细化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张贴和发放禁放标识、《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综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烟花爆竹进入通道。

(四)高峰管控(即日起—2月26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6日(初五)、2月19(初八)、2月26日(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五)平峰管理(2月27日—2021年年底)。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根据经开区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巩固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三、职责分工

1.派出所:牵头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2.党政办公室:组织街道、轨道园机关部门开展禁放宣传,发挥党员干部、机关部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动员全街道、轨道办党员干部在禁放高峰管控重点时段,积极参与禁放区域内各社区的巡查管控工作;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方案,组织各单位加强职工宣传教育,落实禁放烟花爆竹的自觉行动,做好禁放宣传和跟踪报道。

3.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处置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存量烟花爆竹,依法检查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做好线索移交。

4.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处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劝阻违法燃放行为。

5.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进行禁放宣传教育;负责联系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大气环境监测,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

6.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建筑工地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7.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负责指导东福陵园等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负责在为民服务中心内排放宣传展板,各服务窗口向来访、办事、办证群众发放宣传告知书。

8.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9.各社区:负责组织领导、具体实施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基层网格单元;广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确保深入人心

1.要拓宽宣传广度。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在主要街道、城郊结合部、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时间集中、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要提升宣传深度突。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学校、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各社区要在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窗口部门要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

3.要突出宣传重点。各相关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在全街道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和公益宣传片,广泛开展禁放宣传;要通过微信等形式,对禁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严厉堵控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组织,会同派出所、综合执法局、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2.规范市场经营。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坚决遏制“回流”到禁放区域。

3.加强交通道口堵截。联系交警中队、交通运输等部门立足主要交通要道,加强路面巡查堵控,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

1.突出违规燃放的处罚。派出所对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突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要加大检查力度,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综合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3.突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派出所、应急管理、城管、企服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

1.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工作,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负责,着力构建街道、社区二级禁放管控网络。要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每个人,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小街小巷、每个小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业单位,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2.突出重点管控。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及重点场所的巡查管控工作,特别是在除夕、初一、初五、初八、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确保管控力量、工作措施“双到位”。同时要细致排查辖区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

3.全面动员组织。各社区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在校学生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建禁放志愿者队伍。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参加“党员禁放志愿者”活动。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社区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动员广大民警、城管队员、网格员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切实加强街面路面巡防,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我街道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三年,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在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旺季期间,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2.周密细化方案,强化职责履行。各社区要根据总体要求,迅速落实本辖区的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党政办、派出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3.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办事处将成立督导组,定期检查督导各社区、各单位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收集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及时整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积极做好推广宣传。请各社区于1月27日前报送本地网格管控责任人名单,2月18日前报送高峰管控期间阶段工作总结,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联系人:周琳,88407973,13601506873。

附件:1. 潞城街道、轨道园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2.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3. 潞城街道、轨道园烟花爆竹高峰管控期禁放工作推进时间表

附件1

潞城街道、轨道园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2021年潞城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研究,成立潞城街道、轨道园烟花爆竹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云春 潞城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

副组长:芮云峰 潞城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轶群 潞城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 军 潞城街道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局长、指挥中心主任

卢宝柱 潞城街道行政审批局局长、残联主席

赵云华 经开区财政局潞城分局副局长

李 俊 潞城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云 潞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强 潞城街道建设局副局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主任

张春芙 轨道交通产业园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沈娟红 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鲍永刚 轨道交通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 涛 潞城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禁放办),设在潞城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会商会办等日常工作,胡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1.拒绝爆竹喧哗,守护龙城安宁;

2.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3.禁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同参与;

4.禁放易俗我先行,争做文明常州人;

5.共享环保迎新春,何须爆竹辞旧岁;

6.禁燃禁放人人倡,宁静安全人人享;

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宁静清新环境;

8.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9.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10.严禁非法销售、运输、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11.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附件3

潞城街道、轨道园烟花爆竹高峰管控期禁放工作推进时间表

阶段

步骤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时序

组织部署

1

召开全街道禁放动员部署大会。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1.22

2

各社区召开禁放工作动员大会,深化“街道—社区”联动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基层的社区网格单元,并网格管控责任人名单于1月27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

各社区

1.22-1.25

宣传发动

3

以社区为单位,在居民小区、沿街店面、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地,广泛张贴《温馨提示张贴画》,悬挂横幅标语,协调利用户外街面LED广告屏、广告牌(栏)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

各社区、各部门

1.22-2.11

4

组织网络媒体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APP等设置动态新闻、图片、宣传音(视)频等内容,实时发布禁放动态信息。

党政办公室

各社区

1.22-2.26

5

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阶段性掀起媒体宣传高潮,形成新闻舆论导向,利用电子宣传屏播放禁放宣传广告,在楼顶、墙体、工地围挡等泊位设置禁放公益广告。

党政办公室

各社区

1.22-2.26

6

对学校、培训机构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对辖区在校学生开展禁放动员。

行政审批局

1.22-1.29

7

对各建筑企业开展禁放宣传,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建设服务中心

1.22-2.26

8

在交通干道、沿街商铺、小区物业、宾馆、服务场所的广告牌及电子屏,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标语。

潞城派出所

1.22-2.26

9

协调辖区大型电子广告及公益宣传栏滚动播放禁放公益广告,在沿街企事业单位、商铺广泛张贴《温馨提示张贴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综合行政执法局

1.22-2.26

10

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企业服务中心

1.22-2.26

11

对东福陵园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张贴《温馨提示张贴画》,督促做好安全防范并落实管理责任,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行政审批局

1.22-2.26

12

对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机构开展禁放宣传,牵头定期统计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机构等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报潞城派出所进行处理。

行政审批局

1.22-2.26

集中整治

13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牵头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企业服务中心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结合部等偏僻区域开展联合清理整治,从源头上控制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潞城派出所

综合行政执法局

企业服务中心

1.22-2.8

14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已注销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打击。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1.22-2.26

15

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综合行政执法局

1.22-2.26

巡查管控

16

党政办公室牵头制定巡查管控工作方案,积极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派出所、城管队伍、各级网格员、物业保安人员、志愿者和商家业主等力量参与禁放区域的巡查管控工作,特别是在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6日(初五)、2月19(初八)、2月26日(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要将管控力量和责任落实到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事业单位、每个小组,定人、定点、定时巡查,“盯死看牢”,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各社区、各部门

2.11-2.26

17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严格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1.22-2.26

18

潞城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巡逻查控,查缉违法、查缴非法,劝阻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特别是在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6日(初五)、2月19(初八)、2月26日(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开展“白+黑”加强等级巡控。

潞城派出所

2.11-2.26

19

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城管队员、环卫工人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加强街面路面巡逻,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局

2.11-2.26

20

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大气环境监测,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

企业服务中心

2.11-2.26

21

协调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禁放工作先进典型、好人好事进行正面宣传,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宣传,教育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成立督导检查组,定期检查督导各社区、各部门的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

党政办公室

2.11-2.26


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办事处  江苏戚墅堰轨道交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