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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调解一起共享充电宝归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21-04-21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随着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越来越高,“电量忧虑”问题凸显,共享充电宝业务应运而生。消费者租用共享充电宝时,难免会遇到充电宝忘记归还或者归还不到位的情况,2021年4月18日,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山桥分局便接到消费者李先生的投诉,反映因归还充电宝时未归还到位,导致“天价”费用。

据李先生描述,他在横山桥一家饭店用餐时,因为“电量忧虑”,便在饭店租用了某品牌共享充电宝,使用完毕后,让孩子去归还充电宝,由于充电宝未放置到位,持续扣费,两天后发现被扣费99元。李先生认为其确实已归还充电宝,持续扣费期间未使用,不应承担多出的费用,在费用退还方面与饭店产生了分歧,于是向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投诉。工作分局人员到该饭店后,与饭店负责人沟通,负责人称充电宝只是为了方便顾客,自己没有收取费用,不应承担责任。后经了解,共享充电宝进驻商家和饭店之间属于合作关系,饭店按照协议规定可以享受收益分成,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具有提示消费者归还到位的义务。分局工作人员向饭店方面解释,由于饭店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的义务,对李先生的损失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且按照共享充电宝的使用规则,达到费用上限99元,消费者有权取得该充电宝的所有权,据此,李先生理应获得该充电宝所有权。最终,在分局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饭店将一只充电宝赠送给李先生作为补偿。工作人员还向饭店方面宣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希望进一步饭店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

共享充电宝市场正在快速蓬勃发展,《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已是百亿规模。在选择越来越多的同时,一方面,商家应该在软硬件两手齐抓,以更好的产品、更优的服务回馈消费者;另一方面,消费者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取还方式,确保归还到位,一旦发生费用纠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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