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各业主委员会:
为切实保障辖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引发的危害,根据常州经开区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常经建〔2021〕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戚墅堰街道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整治范围
戚墅堰街道范围内有物业管理的商业住宅小区和社区在管小区。
二、整治重点
1. 安全意识淡泊。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停放、充电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加强宣传。
2. 违规停放。对占用消防通道、共用走道、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3. 驾车进入电梯。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4. 私拉乱接。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5. 充电场所和停车场(库)。对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充电设施设备损坏、老化甚至未建设集中充电装置区域的小区进行相应完善。对消防安全相关要求不达标,日常管理不到位的小区进行督促整改。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姜祖胜
副组长:苏澄宇 毛文强
成 员:吴立峰 浦建国 朱 琴 肖慧玲 曹 玉
陈卫华 陈苞芳 方 雷 恽建美
各社区负责将所辖区域内的所有住宅小区认真细分梳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具体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各社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四、时间及阶段划分
动员自查阶段(即日起-5月31日):各社区根据本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发动,指导并帮助各小区开展宣传工作。以各小区为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集中停放场所、宣传工作等底数情况进行统计。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统计,非物业小区由各社区负责组织统计,均于5月31日前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
全面整治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各社区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进入电梯、私拉乱接、楼道乱堆放等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对各社区、物业整治重点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在此时间段进行“不定时、不定点”抽查,9月30日前覆盖街道所有小区,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长效保持阶段(10月1日起) :将安全管理问题作为物业考核内容之一,常态化督促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重视。各社区要及时传达学习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上做到举一反三,主动补差补缺,堵塞漏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各社区、各物业公司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根据阶段变化适时开展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小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注意方式方法。要坚持宣传先行,在群众中形成广泛的思想认同。坚持教育为主,劝阻和制止为辅,潜移默化、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防止出现激烈的矛盾冲突,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报告。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横幅、海报、公示栏、电子屏幕、网络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充电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隐患风险,曝光非机动车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
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