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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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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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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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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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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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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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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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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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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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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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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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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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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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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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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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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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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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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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江苏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2019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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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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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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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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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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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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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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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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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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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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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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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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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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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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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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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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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法律援助条例》第一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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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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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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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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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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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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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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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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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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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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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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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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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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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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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四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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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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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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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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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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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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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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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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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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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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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条、第三十八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五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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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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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定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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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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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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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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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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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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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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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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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限本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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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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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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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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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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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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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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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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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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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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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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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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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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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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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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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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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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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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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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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学历、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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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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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江苏省关于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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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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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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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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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
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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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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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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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人员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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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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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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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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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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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机身(底盘)、挂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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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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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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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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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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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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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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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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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条;《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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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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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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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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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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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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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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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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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江苏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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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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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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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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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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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新领、变更、校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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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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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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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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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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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证
(新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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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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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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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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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拟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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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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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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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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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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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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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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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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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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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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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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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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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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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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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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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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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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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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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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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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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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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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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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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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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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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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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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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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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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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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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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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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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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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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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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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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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医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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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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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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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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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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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第五十四条;《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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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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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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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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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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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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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或长期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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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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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的通知》(苏医管〔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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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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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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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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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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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四十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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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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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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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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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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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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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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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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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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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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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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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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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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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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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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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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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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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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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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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售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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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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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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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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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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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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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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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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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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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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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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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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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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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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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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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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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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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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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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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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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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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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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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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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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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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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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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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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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营业演出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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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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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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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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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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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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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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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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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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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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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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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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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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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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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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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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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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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1项;《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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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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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仅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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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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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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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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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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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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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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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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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培训场地证明(仅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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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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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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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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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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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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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立项批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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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命名、更名、登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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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2〕155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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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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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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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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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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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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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货运站房、仓储场地、停车场地等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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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物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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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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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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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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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仅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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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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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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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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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仅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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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不含港口拖轮经营)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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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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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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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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