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职能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经开区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经开区区级河长进行调整。
区级总河长:
顾伟国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丁 一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区级副总河长:
张云逸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区级河长:
顾伟国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江南运河经开区段河长
丁 一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三山港经开区段河长
张云逸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老大运河经开区段河长
采菱港经开区段河长
储小平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
漕河-五牧河经开区段河长
何 勇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塘港经开区段河长
王文一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织部部长
武进港经开区段河长
冯 晖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直湖港经开区段河长
江春明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横林镇党委书记
潞横河河长
根据《常州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常经委〔2017〕42号)精神,各级河长因职务调整发生变动的,由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加强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定期组织河道巡查,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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