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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惩治并举 做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30    来源: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经开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机关的领导下和区信用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信用管理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纳税信用评价、修复有关事项,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失信治理。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

政策明确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同时我们税务机关具体出台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免于处罚。这份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清单中有十八个违法行为,包含了我们税收日常管理中基本的流程节点。2021年度我们经开区税务局共落实处理“首违不罚”的1200户次。

二、做好企业的纳税信用复评工作。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我们根据国税总局2019年37号公告要求,对已经主动纠正的纳税失信行为的企业和由于我们内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而引起企业在我们金三系统判定2021年度纳税信用为D级或纳税信用降级的,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并查明原因,再加强与经办人员的沟通,及时为纳税人进行信用复评工作。2021年我们共为九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调整,有力地支持企业正常经营

三、做好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31号公告。符合文件所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公告明确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和标准,共对22项的违法指标名称,扣分分值,修复加分分值进行了明确的细化,使纳税信用修复更具人性化,操作性更强,包容性更友好。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四、做好内控风险失信治理工作。

常州经开区税务局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金三系统内部监控有六户企业由于以前年度接受虚开发票受到稽查局的查处,通过与主办稽查局的业务沟通,及时跟踪相关纳税人“被列入‘黑名单’”指标是否与稽查部门记录或公布的“黑名单”同步调整、将列入“黑名单”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判定为D级。今年以来,我们把六个企业收受不同类型的发票进行了不同的处理,有四户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二户企业纳税信用扣分降为C级。我们通过不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进行失信惩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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