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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87/2022-0001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山桥镇: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22】40号 发布机构:横山桥镇
产生日期:2022-10-26 发布日期:2022-10-26
内容概述:各村(社区),各部门:因人事和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委会”)组成人员,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后的镇消委会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如下:一、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程金党委副书记、镇长副主任:张毋左党委副书记冯越超党委副书记庄跃副镇长缪飞副镇长徐亚萍副

横政发【2022】40号
关于调整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因人事和分工调整,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委会”)组成人员,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后的镇消委会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如下:

一、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程 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张毋左  党委副书记

冯越超  党委副书记

庄 跃 副镇长

缪 飞  副镇长

徐亚萍  副镇长

张祥龙  副镇长

王 蓓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蒋王娇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周旭明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向 飞  人武部长

胡中能 财政分局局长

成 员:包军捷 常州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邹雨峰  横山桥派出所所长

汤惠忠 芙蓉派出所所长

李志强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局长

卜敏峰 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安委办主任

陆建明 行政审批局局长

金文华 生态和农村工作局局长

刘 虎 建设局局长

陈家华 经济发展局局长

李 赟 交警中队队长

李网度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 虎 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山桥分局局长

曹 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桥服务站站长

王海烽 水利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承担镇消防和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卜敏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消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二、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

(二)定期分析、通报全镇火灾形势,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制定全镇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督改等工作;

(四)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镇有关部门工作职能,制定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并对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提请镇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定期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查;

(六)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协调开展消防工作;

(二)检查了解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贯彻落实镇政府、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部署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

(三)定期汇总全镇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消防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四)承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五)承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横山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调、指导全镇消防安全报道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2、建立全镇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支持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组织发布消防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情况,组织宣传报道单位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报道。

4、指导火灾和事故抢险救援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指导涉及重大火灾和消防工作的舆情研判和应对,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

5、承担全镇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和电影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6、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7、指导、监督、检查重大民族文化、大型宗教活动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二)行政审批局

1、负责教育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2、督促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配合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3、负责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指导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5、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全面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6、协助指导成人教育学校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建设。

7、督促学校落实消防要求,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8、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剧院等文化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9、负责督促指导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10、负责督促指导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相关旅游行业评星评级内容。

11、会同消防救援机构指导、组织开展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推动消防文化建设。督促、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对所属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内容,利用旅游宣传媒介开展公益消防宣传。

12、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文物商店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13、贯彻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14、督促文广旅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

1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16、协调火灾事故等灭火抢险救援中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17、督促卫健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18、负责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殡葬等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19、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

20、结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1、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22、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

1、开展政府投资建设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环卫设施的消防监督管理。

2、做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市容和环卫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开展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及综合利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在职责范围内,对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的违章建筑、流动摊点等进行查处。

(四)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1、指导职责范围内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企业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辨识、上报备案工作,指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3、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4、指导、协调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专家到场提供技术支持。

5、指导全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经济发展局

1、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将企业消防安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3、监督、指导由横山桥镇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

4、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在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消防安全,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严格行业准入管理。

6、在核准、备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时,引导投资主体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设施与工程项目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优先支持工业企业实施的重大消防安全改造项目。

7、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统筹考虑消防安全。

8、推动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消防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产业发展。

9、负责督促指导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建设局

1、负责全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管理工作,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指导各单位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

2、督促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3、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按现行标准加强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防火安全。

4、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镇本级公用人防工程等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负责指导对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加强服务镇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

6、根据要求,将消防设施改造、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镇综合整治计划。指导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设施。

(七)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1、负责指导农业、渔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其严格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休闲农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2、负责指导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

3、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4、加强农业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内容。

5、负责组织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

6、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监测结果。

7、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统筹考虑消防安全。

(八)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1、合理确定镇级消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

2、对镇消防队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予以支持。

3、将消防安全培训、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

(九)派出所

1、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规范办理监督检查发现或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消防行政拘留案件。

2、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

3、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有人员死亡、社会影响大或有放火嫌疑的火灾开展事故调查,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4、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完善火灾事故处置协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支持保障消防执勤战斗行动。

6、督促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技能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十)交警中队

1、负责在客运车站及交通运输营运车辆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2、将消防安全培训情况纳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驾驶人、装卸人员、押运人员教育培训内容。

(十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桥所

1、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预留消防站等重大防灾减灾救灾设施的规划用地,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指导森林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3、及时将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

(十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山桥分局

1、负责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2、依法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

3、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各村(社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村(社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村(社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报告本村(社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消防安全办公室并实体化运行,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2、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3、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村(社区)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4、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5、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6、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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