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工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安全防控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养殖行业安全“零事故”,6月10日,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开展了养殖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检查中,工作人员每到一处都用心地向养殖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消防设施、用电、防火、饲草料储备、储污池以及设施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共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2户,发现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电路电线检查记录、投入品使用药残检测记录等问题并督促整改。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局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对养殖场主要负责人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法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职,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农业农村工作局将持续做好养殖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法宣传,促进养殖场切实履行起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自查,对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确保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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