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守护市民健康。近日,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横林分局联合镇综合执法局对一家涉嫌不规范经营食盐的食杂店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食杂店正在销售的“海星精制海盐”一箱共计40包,当事人未能提供供货商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涉嫌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的相关规定。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场对查获的40包“海星精制海盐”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横林分局执法人员后续将把此案件移交至综合执法局做进一步处理。
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只有取得《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的企业才具备食盐批发的资格,才能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各食盐零售商必须从具有《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购食盐,才可用于食盐零售,否则将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