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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dzbgs/2023-00005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发〔2023〕5号 发布机构:党政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3-04-10 发布日期:2023-04-10
内容概述: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常经发〔2023〕5号
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机构、有关单位:

《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已经党工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47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常州市532”和经开区“12345”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经开区“四特三新”产业,推动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江苏省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有关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常州市《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和经开区《关于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等相关政策,在出台《常州经开区科技创业载体建设发展规划(2023-2027年)》和《常州经开区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基础上,制定以下关于加快培育双创载体、促进平台提档升级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象、适用范围和扶持方式

常州经济开发区双创载体是指以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宗旨的“科技创业载体”和“高水平创新平台”。其中,“科技创业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包括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

本政策措施适用范围是指在常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建设的双创载体以及由经开区主导建设的国内外“科创飞地”实施主体和运营机构。

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实施方式统一为在上级扶持奖励、绩效奖励等基础上,经开区再实施配套扶持奖励。

二、支持双创载体体系建设

(一)支持创业载体建设

1. 支持企业建设双创载体支持区内企业对工业用地上的闲置厂房、仓库、自用办公楼等物业进行改造、功能转换成为双创载体;支持区内行业龙头企业结合其产业链地位优势,建设双创载体。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经开区再奖励50万元。

2. 支持双创载体认定备案。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经开区再相应给予30万元、20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经开区再相应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市级立项的科创综合体和人才综合体,经开区再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 支持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公司、团队和经开区国有平台、企业主体共同投资,符合“政产学研资”五位一体、高水平专家为核心、人才团队控股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产业领域、前期投资规模、人才团队、创新产出收入等,参照上级分档奖励,经开区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 支持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对获得各级认定的各类企业研发机构,经开区再实施扶持奖励,其中省级联合创新中心再奖励30万元,院士工作站再奖励100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再奖励20万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再奖励5万元。

三、支持双创载体绩效提升

在上级绩效评价体系基础上,建立健全区本级补充评价,针对创业载体基础条件、孵化内容、科技人才、项目招引、孵化绩效等情况,针对创新平台研发投入、创新产出、人才集聚、成果转化等情况,分类别分时段与上级绩效评价差异化开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经开区本级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上级和区本级相应评价结果,参照上级分档奖励,经开区再给予绩效奖励。

1. 对众创空间,经开区再分档给予国家级最20万元、省级最高10万元、市级最高5万元的绩效奖励;

2. 对孵化器和加速器,经开区再分档给予国家级最高50万元、省级最高30万元、市级最高20元的绩效奖励;

3. 对科创综合体、人才综合体,在获得市级立项首年、中期评价、验收考核三个阶段予以连续三年综合评价,经开区再给予每年最高50元绩效奖励;

4. 对新型研发机构,经开区再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绩效奖励;

5. 对其他高水平创新平台,经开区再分档给予国家级最高20万元、省级最高10万元、市级最高5万元的绩效奖励。

四、支持双创载体招引集聚

鼓励经开区国有平台、板块、园区针对欧美日、北上深等国内外科创人才资源集聚的地区和城市,积极开展“科创飞地”建设,根据建设和招引成效,择优对“科创飞地”实施主体和运营机构进行扶持奖励,最高100万元。

进一步发挥各类双创载体强链延链、引才聚才,引育科创项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作用,根据各类双创载体年度新引进科小高企、优选龙英人才等招引成效,给予双创载体最高50万元的招引奖励。

五、支持创新创业合作渠道

鼓励各类双创载体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培训、创业培育孵化、技术交流会议、产学研合作对接洽谈等多种形式的创业教育培训及交流活动,对通过经开区备案并冠以“宋剑湖”双创品牌的推介交流活动,给予2000/次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承办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给予办赛经费总额不超过50%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100万元。

本政策措施由常州经开区创新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和组织实施工作由科技金融局牵头承担。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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