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建设局,潞城街道轨交园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规范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67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常住建〔2022〕200号)、《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经开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经建安〔2023〕4号)、《关于印发<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常州经开区2023年第一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经开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以及参建各方主体行为。
二、检查内容
综合大检查用表及综合表扬一票否决事项(详见附件1、2)所涵盖内容,检查重点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承发包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以及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4日止,各在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联合建设、监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记录及总结材料,自查自纠情况报公司总部并存放施工现场留档备查;施工单位在各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要求对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监理单位对公司所有项目部监理行为、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5月15日起,检查组对经开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得分情况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
四、检查要求
1.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受检准备。
2.检查组检查活动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需行政处罚的移交行政处罚机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3.所报材料中涉及综合表扬的项目,必须填写综合表扬一票否决事项核查单;涉及综合反面典型案例、单项反面典型案例的项目,必须注明存在问题(包括违反规范、规定的具体条款)。
4.检查组应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检查时间,规范检查行为,严格检查标准,注重工作质量,确保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廉洁、高效。同时检查组应及时将检查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并于5月30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保证检查数据完整、准确。
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89863802。
附件:1.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
2.综合表扬一票否决事项核查单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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