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劳动者尚某作为当事人代表将一面印有“严谨高效办实事 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感谢仲裁员高效调解帮助他们快速拿到了经济补偿。
尚某等6人系某单位的员工,后用人单位经营战略变化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并降低薪资,6名劳动者于3月28日提起劳动仲裁。案件受理后,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副科长潘婷、工作人员崔书钰对该集体性案件进行研判,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且涉案标的额不大,具有调解的基础,当即启动仲裁调解绿色通道。
仲裁员们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用人单位拖延解决纠纷对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从用人单位管理权的正当性角度,耐心引导其认识调岗降薪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可操作性。在仲裁员的“苦口婆心”下,用人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单位在处理员工劳动关系上存在的不足,表示将积极配合仲裁调解。
在做通用人单位思想工作后,后续调解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经过仲裁员的高效引导,双方经过面对面沟通,不到半小时即达成一致调解意向,6名劳动者当场申请撤回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6余万元。
近年来,集体争议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经开区劳动仲裁部门为应对新环境、新形势,开通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四快“绿色通道”,持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依法妥善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将劳动争议纠纷“消化”在诉前,全力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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