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救助政策。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医保政策,落实重特大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强化民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截至目前,经开区内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共2365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94人、困境儿童142人(含孤儿1人、事实无人抚养3人)、低保对象528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295人,临救大病36人,精简职工24人,重点优抚对象131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104人,无固定收入重残1030人。
二是推动信息共享。协同民政等部门建立动态参保管理机制、数据交换机制及信息对比机制,每月定期共享资助对象认定信息并开展数据比对、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及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在收到新增资助对象身份认定信息的当日就完成参保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实现“即参即享”;持续做好新增困难群众身份识别,精准做到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全覆盖。截至目前,已累计资助困难群众1969人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是保障救助待遇。持续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合力,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作用、提高大病保险补充保障能力、夯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持续优化“一站式”救助结算服务,实现门诊、住院救助“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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