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学习借鉴社区矫正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找差距、促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11月2日,常州经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及相关司法所人员一行7人前往溧阳市司法局学习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溧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王奔逸、副科长赵海琳及司法所人员接待并共同开展学习交流。
常州经开区司法局一行实地参观了溧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综合办公区三大区域和宣告室、训诫室、档案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听取了工作人员对各功能室的详细讲解,并深入了解和查看了自助矫正终端、心理测评终端、VR模拟器等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双方围绕“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运行、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推进落实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重点学习了溧阳市社区矫正中心在社矫对象日常监管、档案资料规范运行、请销假制度落实、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开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针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中的难点及突出问题,互相交换了意见,共同学习和进步。
通过本次学习交流,为推进和规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下一步工作中,将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做法,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强化执法意识、底线意识,团队意识,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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