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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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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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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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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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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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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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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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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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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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犇坤铁路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内燃机车配件、滤清器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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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奚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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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犇坤铁路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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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有厂房3500平方米,购置喷砂设备1套、喷漆房1间、手工喷涂设备4套、喷涂机械臂1套、烘房
1间、打磨机2台、环保设备2套等设备共12台(套),对原有项目内燃机配件、滤清器生产工艺进行调
整。新增喷砂、喷漆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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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厂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接管横山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
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本项目喷漆房、晾干房、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过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喷砂房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布袋、废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抹布手套、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喷枪清洗
废物、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本项目
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打磨机、风机、喷涂设备等,建设单位在生产线上均选用符合噪声要求的设备等,噪声经过隔声、减震、绿化等治理四周
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企业控制方法和分析设备齐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能够维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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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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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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