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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038-2/2024-0038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审批科)
产生日期:2024-05-28 发布日期:2024-05-28
内容概述: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联系方式

1

遥观南北枢纽河道清淤

遥观北枢纽、

遥观南枢纽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本项目仅为河道清淤。项目清淤范围为遥观北枢纽及南枢纽所在河段,总长1.891km,现状河道口款40~140m,底宽20~80m,河底标高为-1.5~0.0m。其中遥观北枢纽清淤断面间距5~79m,总长约0.701km,土方量合计14271.725m3;遥观南枢纽清淤断面间距1~111m,总长1.190km,土方量合计96866.310m3。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污染影响集中在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污染源虽呈点状,但其污染源和污染物分布范围较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敏感受体主要为工程附近的居民和施工人员。施工区大气污染分为粉尘污染和有害气体污染,粉尘污染主要为施工作业面扬尘;有害气体污染包括水面机械及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及底泥清淤散发的恶臭,有害气体种类包括SO2、NO2及恶臭气体。

(1)扬尘抑制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扬尘来源为施工扬尘,施工起尘量的多少取决于风力大小,物料干湿程度、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文明程度、场地条件等因素。因施工尘土的含水量比较低,颗粒较小,在风速大于3m/s时,施工过程会有扬尘产生。这部分扬尘大部分在施工场地附近沉降。根据类比调查资料,由于粉尘颗粒的重力沉降作用,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随着距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施工场地及其下风向0~50m为较重污染带,50~100m为污染带,100~200m为轻污染带,200m以外对空气影响甚微。如不采取抑尘措施和阻挡措施,扬尘会对周边300m范围内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其他作业环节如场地平整、材料运输和堆存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污染,在正常风况下,一般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100m范围内。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对施工扬尘进行治理。

①洒水抑尘

施工场地建设期间应在大风天进行洒水作业,保证减少物料抛洒等产生扬尘的风险。

②路面清洁

为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防止洒落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

③建设单位还应按照《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责任管理制度,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对比《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调整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方案施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2)船舶、施工机械等尾气

施工过程中船舶、施工机械尾气污染源排放高度有限,施工载具布置分散,因此,工程运输载具运行排放的燃油废气给区域大气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影响范围仅限制于施工现场和有限的范围,具有污染范围小、时间短的特点。根据与同类工程进行类比分析,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燃油废气排放下风向15m至18m,SO2、NO2的浓度值达0.016mg/m3至0.18mg/m3,说明工程施工机械排放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①按时养护设备及船舶

本工程具有间歇性的特点,需按时维护设备,养护施工船舶,保证在施工期间设备尾气排放浓度符合预期。

(3)淤泥散发的臭气

恶臭主要产生于河道清淤过程中,河道中含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和堆置地面时,会引起恶臭物质(主要是氨、硫化氢、挥发氢、挥发性醇以及醛)呈无组织状态释放,从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但该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影响逐渐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根据国内同类工程的影响调查,臭气浓度一般为20~30,河道疏浚底泥恶臭影响范围在10m左右,排泥场影响范围为30~50m,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略大一些。为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工程范围内淤泥及时清运至排泥场区,不得在河道附近堆存,降低对南北枢纽沿岸居民的不良影响。

②排泥场通过及时平整和压实堆土,建设围墙,控制高温天气淤泥堆积量及雾化加湿的方式,降低施工期内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③排泥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绿,种植乔木、灌木、草坪等,避免对附近居民产生长期影响。

2、水环境

(1)施工场地废水

工程施工期间场地内会产生淤泥尾水及冲洗废水。其中淤泥尾水由水生生物净化带处理后排入三山港;基坑排水主要影响水量的空间分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冲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地道路洒水,不外排。

①开挖浮泥

为避免超挖引起的多余的扰动而产生的悬浮物,施工船舶应精确定位后再开始挖掘,或尽量选用DGPS全球定位系统,准确确定清淤区域的位置,从而可以减少水下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土方量,也就是从根本上减少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悬浮物的数量。

基坑排水

基坑排水主要为围堰底部排水,建筑物基础施工时,应降低地下水位至基坑开挖面0.5m以下,本项目建筑物基底均为粘土或轻粉质壤土,渗透系数较小,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为主,为确保地下水位降至底板以下一定深度,在围堰两端各设一口管井,根据渗水量,及时采用潜水泵抽排到外河,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淤泥尾水

工程建设1临时排泥场,其原址位于遥观北枢纽东侧,与北枢纽紧邻,为一般农地区。淤泥填埋前需对排泥场进行平整及防渗改造,并设置导流槽处理含淤泥雨水。淤泥吹填至堆场干化,尾水经明渠流回三山港河道。

③冲洗废水

施工营地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围堰修筑产生的冲洗废水及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船舶冲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水经配套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杂用水标准后最终用于道路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工程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含有多种有机物、营养物质等,直接排放会进一步加重河道有机污染,在缺氧条件下易发酵腐败,产生恶臭物质,如硫化氢、氨、甲烷等,从而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因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公共设施及经营性设施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建议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

①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直接接触;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②施工产生的泥浆应经过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可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建立临时沉淀池,含泥浆雨水、泥浆水经沉淀后排放;临时沉淀池的容积应满足施工污水在池内停留沉降足够长的时间。

③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保证这些物质不受雨水冲刷而污染纳污水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期机械设备及航船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80~90dB。其中机械设备,如挖泥船、吹泥船、绞吸船、挖掘机、推土机等,多为点源噪声;驳船等多为线源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一些运输、挖掘机械噪声,围堰施工打桩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做好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②原则上夜间禁止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③应加强施工管理,除夜间禁止打桩机等强噪声源机械施工外,在午休前后,吹泥船、绞吸船、挖土机等产生强噪声源的施工也应停止,避免噪声影响引起纠纷。

④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⑤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如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消声罩,对强噪声源周围适当封闭等。

⑥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与受其噪声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由于施工噪声在夜间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大,影响距离比较远,因此,应该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未经批准,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间)从事有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4、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有河道清淤产生的河道底泥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①清淤疏浚产生的河道底泥

本次河道疏浚底泥量约11.12万m³,由挖泥船挖除后经由驳船转移至排泥场临时堆放。

②施工废料处置

施工预计产生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砂土、防水布等0.5t施工垃圾,施工单位将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处置。

③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预计为30人,施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以以0.5kg/(人·天)记,则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15kg/天,集中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废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保持措施

本着“因害设防,预防为先”的原则,河道清淤工程及排泥场工程均需做到以下的预防措施:

①土方工程尽量安排在非雨季施工;

②尽量缩短开挖施工周期,工程护砌在雨季到来之前完成;

③对实施后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护效益。

6、风险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减少各类施工机械车辆碰撞几率,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

(2)加强施工陆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操作失当引起溢油事故发生。

(3)建立避台防汛应急预案,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机械车辆及时撤离,保证设备安全。

(4)施工期间,施工船舶上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

(5)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每天收听天气预报,收到恶劣天气影响的通知,应通知作业人员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提前停工,做好避风工作。

(6)在多雾天气进行施工时,应按交通部雾天航行规则的规定,做好施工航行安全工作,防止碰撞。

(7)施工船舶作业时,应悬挂灯号和信号,灯号和信号应符合国家规定,以避免各施工船舶间发生相撞从而引发溢油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船舶,使船舶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8)施工前应与河道、防汛等部门沟通,获得施工许可,发布水上施工通告,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开工;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既定的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进行施工,尽量避免汛期施工。

(9)规范船员职业证书制度,通过开展业务、岗位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船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其具备正确使用防污器材和控制污染事故的基本能力,严格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操作失当引起船舶碰撞,降低船舶事故发生的概率,杜绝船舶供油作业中溢油事故的发生。

(10)施工期间,建立由施工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单位组成的联动机制,遇施工船舶污染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将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最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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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2

常州市凯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套智能家居、汽车核心金属配件项目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长虹东路26号

常州市凯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128万元,租赁常州市德丰装饰板有限公司4000平方米生产厂房,购置磨床、抛丸机、浸漆线、喷塑线等设备共计6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套智能家居、汽车核心金属配件的生产规模。

 ⑴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其中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水洗1废水、水洗2废水、硅烷化废水、水洗3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至预脱脂、脱脂、水洗1、水洗2、硅烷、水洗3工段,水洗4废水经蒸发器处理,得到的冷凝水回用于水洗4工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⑵废气

抛丸粉尘密闭收集至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处理,吹灰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喷粉台底部抽风收集至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浸漆、流平废气经密闭收集与集气罩收集的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水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⑶噪声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冲床、铆接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选用优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将噪声源较强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同时利用墙体对噪声进行阻隔,减少生产噪声传出厂外的机会。

⑷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焊渣、废钢丸、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槽液、漆渣、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废活性炭、污泥、蒸发残渣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清运。

固废处理处置率100%。固体废物排放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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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1、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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