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常州经开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
2023年常州经开区交存维修资金12326.82万元,截至2023年底,累计交存维修资金89420.99万元,总余额为91110.23万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障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一)使用总体情况
2023年常州经开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项目313件,拨付资金203.10万元;截至2023年底,经开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2467.14万元,使用率约2.63%。
(二)使用项目情况
2023年常州经开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外墙、屋顶和消防设施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48.28%、37.38%和13.42%,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17.75%、28%和48.47%。
(三)使用类型情况
2023年常州经开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一般程序使用270件,应急程序使用43件,共拨付资金203.10万元;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13.74%、35.90%。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在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维修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促进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依据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截至2023年底,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4760.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我区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款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按规定核算增值收益,增值收益5221.46万元。有效保证房屋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了维修资金作为房屋“养老金”的保障作用。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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