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发数〔2024〕25号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条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条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节能报告》(以下简称“节能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4-320491-89-02-533201,行业代码:C3831电线、电缆制造),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地点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星辰村委薛巷村88-8号,利用企业现有厂房15000平方米,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全自动供料系统、辅照设备及新能源电缆生产及检测等设备209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电缆1000万条的生产能力。项目正常年工业总产值85000万元,工业增加值21286万元。
我委委托常州在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在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营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808.06吨标煤(当量值)、1622.35吨标煤(等价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08.06吨标煤(当量值)、1621.20吨标煤(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380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762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高于0.009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191吨标煤/万元(等价值)。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柴油、新水,项目年消耗电力633.78万千瓦时、柴油20吨、新水7352吨。
三、项目用能总量和能耗结构合理,符合项目所属行业特性,项目采用的设备、工艺合理可靠,节能技术和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用能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要求,并根据项目评审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加以改进:
1.在后续工作中,加强落实《节能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项目能耗;
2.在相关设备的招标、采购过程中,将设备能效等级作为重要参数,选用节能型设备。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建设方案、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节能技术采用情况、能耗替代方案、相关承诺落实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本委提交变更申请,经论证对于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用能工艺、设备及用能品种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常州在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薛巷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条新能源汽车电缆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抄送:经济发展局,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在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数据局 2024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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