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蒸汽冷凝水回用于余热锅炉制蒸汽,锅炉强排水、树脂再生废水、制纯水浓水及反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拖运至“绿岛”项目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常州段)。
(2)废气
1#厂房混合、涂布、水性胶烘干、清洗废气经“干式多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25米高P1排气筒排放。
7#厂房混合、涂布、清洗、水性胶烘干废气和8#厂房混合废气经“干式多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25米高P2排气筒排放。
1#、7#厂房油性胶烘干废气经“干式多级过滤+蓄热式燃烧RTO”(TA003)处理后与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5米高P3排气筒排放。
4#厂房混合、涂布、挤出流延、清洗、封胶废气经“干式多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后通过30米高P4排气筒排放。
4#厂房油性胶及导电浆料烘干废气经“干式多级过滤+蓄热式燃烧RTO”(TA005)处理后与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0米高P5排气筒排放。
危废仓库、储罐呼吸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6)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P6排气筒排放。
投料废气经“滤筒除尘”(TA007)处理后通过25米高P7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有: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设备加强日常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异常噪声。
经预测,采取相应措施后,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胶带、废涂碳铝箔、废包装袋、捞渣、金属边角料和焊渣、制纯水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树脂、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渣、废滤材、残渣、废乳化液、废抹布手套、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和废拖把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置/处理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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