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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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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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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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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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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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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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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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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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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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边角料、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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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横林镇庆丰村双岸里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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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维新科技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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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利用自有厂房6491.24平方米,购置切片机、破碎机、磨粉机、颗粒机、粉碎机等设备3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PVC边角料1.7万吨、生物质颗粒2万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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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废气:本项目生物质燃料切片、粉碎粉尘经与设备直接连接的负压管道收集,进入1#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依托原有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自然沉降(车间顶部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PVC边角料破碎、磨粉粉尘经与设备直接连接的负压管道收集,进入2#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自然沉降(车间顶部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为新增的各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优先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区建筑物隔声、降噪;设备加强日常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异常噪声;
固废:本项目废尘、不合格品、PVC塑粉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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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6876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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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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