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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01411038-2/2024-0098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数据局(投资建设审批科)
产生日期:2024-11-29 发布日期:2024-11-29
内容概述: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联系方式

1

常州百喆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办公家具12.5万套项目

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桥南198号

常州百喆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因市场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本项目租用江苏八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标准厂房2700平方米,购置玻璃切割机、直线双边磨边机、高速清洗机、玻璃钻孔机、钢化炉等设备36台(套),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办公家具12.5万套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通过磨边、钻孔、清洗工段配备的收集装置收集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池的上层清液通过水泵泵至磨边、钻孔、清洗工段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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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南路(省庄路-东方三路)新建工程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和横林镇,北起省庄路,向南止于规划东方三路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本项目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及横林镇,北起省庄路,上跨新沟河后,止于规划东方三路,全长约1760m,路基宽度24.5m,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32m,用地面积约59941m2。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

①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达到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顶部安装喷淋装置,围挡内外应保持整洁,以减少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的影响。

②施工便道可充分利用既有公路,满足降低路面扬尘的要求。对于新建的施工便道,为减小起尘量,尽量采用碎石铺垫,且在人口稠密集中的地区采取经常洒水降尘。

③渣土运输车辆禁止装载过满,并对货厢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④施工场地配备能够满足工地及作业要求的雾炮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喷雾抑尘。

⑤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石方集中存放,应当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⑥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不得上路行驶;严禁使用劣质油,加强机械维修保养,降低废气排放量。

2、地表水环境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生产区建设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地面冲洗,不外排。

②建筑材料禁止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遮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③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对施工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④桥梁工程施工采用围堰施工,尽可能减少对附近水体环境扰动,施工钻孔泥浆回收处理,钻渣、弃土等严禁向水体倾倒。

⑤施工机械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减少跑、冒、滴油的现象,更换机油等应到专业维修站进行,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噪声

①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节能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对个别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应采用安装消音器,设置隔声屏障、隔音棚等措施,降低噪音。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不应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

③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④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设备调试尽量在白天进行。

4、固废

①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5日向渣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地等事项,并与渣土管理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②项目施工时间长,弃渣量较大,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堆放,对弃渣进行再利用或经改良后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将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抛弃于自然水系,不得占用道路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③废油和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垃圾统一处置,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置。

⑤各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内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

5、生态

①在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等知识宣传、培训与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自然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掌握资源保护措施。同时,施工前明确作业带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②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防止动物生境污染。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③对于两栖爬行类动物,施工时应避免对沿线水系河道以及沟渠水力联系的切割,并严格控制施工界限,减少对水田、池塘、河道等两栖爬行类栖息生境的破坏。

④在临时用地建设过程中,对地表上层15厘米厚的高肥力土壤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作为公路建设结束后临时用地复垦、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和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耕植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用保存的表层耕植土回填表面复垦或恢复植被。

⑤对项目建设占用的人工栽植作物,施工进行前,应尽可能将这些作物进行移植,严禁随意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植被。

⑥桥梁基础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避免雨季施工对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⑦水土保持措施:

a.对路基采用逐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施工方法,在填筑路堤的同时进行边坡排水和防护工程,路基工程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b.路基施工前在路基两侧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内坡比1:1,沟壁夯实,结合地形在排水沟下游设置沉淀池,径流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附近的自然沟渠。做到公路的排水防护工程与公路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c.为保证路基及边坡的稳定,填方、挖方路段应根据地形地质及填挖高度采用不同的防护措施。视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浆砌片石坡面防护、草皮护坡、挡土墙及护面墙等形式进行坡面防护。路堤边坡、桥梁等处视路堤高度及填料性质、水文条件,分别采用护脚、挡土墙、拱形护坡、浆砌片石护坡、护坡道和撒草籽等防护形式。

d.不能避免雨季施工时,应保证施工期间排水畅通,不出现积水浸泡施工面的现象,对边坡及施工面应采取加盖防雨篷布等防护措施。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①加强公路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缓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

③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

④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2、地表水环境

①通过加强对车辆漏油以及装载易散失物资车辆的管理,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清洁,可有效减少污染物产生,从而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3、噪声

①全线采用降噪沥青路面。

②绿化降噪。

③工程设计措施:纵坡设计中尽可能减少坡度,降低车辆爬坡时的声级增加值。后续在拟建道路沿线近距离内建设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应注意采取合理避让、优化平面布局,设置绿化降噪带等噪声防治措施。

④管理和规划措施: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通车后的养护工作,保持路面平整;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加强机动车噪声控制和道路交通管理,禁止机动车随意鸣喇叭;对机动车实行定期检查,对超标车要强行维修,淘汰噪声大的车辆。在运营期严格执行声环境监测计划,若噪声监测结果不达标,则需采取敏感建筑安装隔声门窗等噪声防治措施。

4、固废

①对行驶车辆丢弃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②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环卫部门定期清扫送入收集车辆,不能就地焚烧处理。

③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固废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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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华侃核电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核电站用1E级电缆材料附件项目扩建项目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政大路126号

江苏华侃核电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华侃核电器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50万元人民币,利用原有自有厂房10600平方米,对原有厂房作适应性改造,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人工涂胶改为涂胶机涂胶),新增购置挤出机3台、扩张机组6台、涂胶机组1台,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热缩电缆附件2万套、绝缘管材40万米和核级电缆附件5万套的生产能力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管网,接管至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至京杭运河。

废气:①本项目混料、造料、挤出、注塑、扩张、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依托一套油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的一根15米高排气筒(1#)有组织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依托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的一根15米高排气筒(2#)有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扩张机组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设备,采取的治理措施有: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区建筑物隔声、降噪;在高噪声、高振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设备加强日常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异常噪声。

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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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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