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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1411038-2/2024-0070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应急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2024-07-06 发布日期:2024-07-06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常州经开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全面提升铸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下基础。一、工作目标全面深化落实《常州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10号令)《江苏省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技
常州经开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常州经开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全面提升铸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落实《常州经开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10号令)《江苏省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技术规范》(DB32 T 4264-2022)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指导和督促企业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以机械行业的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企业为主要对象,聚焦产能规模大、危险性因素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的高温熔融金属铸造企业。

(二)主要内容

围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10号令)《江苏省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金属冶炼企业中频炉使用安全技术规范》(DB32 T 4264-2022)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方面。

存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10号令)有关工贸、冶金、有色、机械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存在粉尘爆炸危险、重点有限空间行业领域中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中频炉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1)中频炉熔炼、浇铸及行车吊运影响范围内有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影响范围内的中频炉操作室、分析室、配电室门窗未来取防喷溅措施。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龙门钩横粱、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中频炉感应线圈进水管未设置快速切断装置,控制点未设置在炉台。中频炉感应线圈冷却水未设置进水压力、进出水流量差和每个回路的出水温度检测装置,进水压力和每个回路出水温度检测报警信号未与中频炉加热电源连锁,报警信号未设置在炉台,报警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未能有效运行。

(4)中频炉(除开放式炉台)电容器柜、电源装置与炉体在同一层布置时,未设置隔墙,动力管线穿墙、穿层孔洞未完全封堵。

(5)中频炉炉台道路堵塞,炉台未设置二处及以上应急逃生路线。

(6)中频炉未设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设施,未定期点检、维护。

(7)中频炉炉下、炉前、浇铸区域未设置熔融金属应急储存设施,未保持干燥、完好。中频炉炉下、炉前以及熔融金属吊运浇铸区域存在积水或非生产性潮湿现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公称容量1吨及以上的中频炉未安装炉衬漏炉报警装置,漏电流监测达到报警值时未发出报警信号并联锁切断中频电源。

(9)使用公称容量0.25 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炉。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要求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8月底前)。要督促各有关企业组织力量结合本专项整治重点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运用常安码开展自查自改,一般隐患应立即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应限期整改落实,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当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9月底前)。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力量,对辖区内铸造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安全状况,对未列入执法计划的铸造企业全覆盖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无正当理由未落实整改的企业名单报送至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局统一开展执法检查。

(三)专项执法阶段(2024年11月底前)。区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整改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对安全意识差、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区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长效治理阶段(2024年12月起长期)。要督促铸造企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推动规上铸造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结合网格化巡查定期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定期向区局报告整改落实不到位,重大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的铸造企业,由区局实施跟踪督办,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早谋划,早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注重统筹使用行业专家、社会力量,多措并举,确保工作质量。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要督促铸造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上报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原则积极落实整改。

(三)热情服务,推动整改。要充分运用好安责险风控专家资源,根据企业需求和实际需要对铸造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相关指导服务记录要录入常州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指导服务模块。

(四)协调联动,强化监管。要以此次专项行动契机,以点带面,持续推进铸造企业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推动铸造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进。区局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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