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遥观镇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遥观镇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市、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依据市委市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部署要求,结合遥观镇实际,制定《遥观镇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工作目标
全镇PM2.5浓度工作目标为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7.0%。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均达10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工程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持续减排,生态质量指数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配合上级做好碳排放核查等工作,做好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处理工作。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聚力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典型示范,聚焦重点集群和产业链,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10家。深入推进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鼓励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绿色车轮”行动,年内基本淘汰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鼓励新增渣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移动源达标监管,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抽查计划,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和农村工作局、派出所、交警中队,各村(社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4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年度VOCs治理重点工程项目。9月底前完成7家汽修行业企业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配合上级开展虚假“油改水”专项清理,开展5家玻璃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对36家铸造企业“回头看”,培育2家环保绩效AB级水平标杆企业。强化施工工地、道路、裸土以及港口码头扬尘治理,全镇降尘量不得高于2.2吨/月·平方公里。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推动产生油烟或异味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每季度清洗一次烟道。严格落实《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9月底前完成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修订工作。加强秸秆禁烧,全面提升秸秆收、运、贮、用等方面能力。加强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确保重点区域内不发生异常高值。(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建设局、派出所配合)
3、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整改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核查,规范收集转运制度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水平,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要求,配合上级组织完成本地区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等工作。(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二、接续攻坚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一)工作目标
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完成涉磷企业整治;完成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整治、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重点工程。
(二)重点任务
1、推进涉磷企业专项整治。年内完成149家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任务;规范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收集系统,年内全镇涉及电镀、印染等五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按照《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基本完成雨水排口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常州市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工业企业整治工作方案》,配合上级完成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工业企业“一企一策”计划制定,完成整治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2、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厕3座。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较2023年减少0.6%,农药施用量较2023年减少0.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2%。健全“一池一档”池塘养殖档案。(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3、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动态排查治理销号制度,治理问题小微水体62个,开展农村生态河道、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4、建立健全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完善农业废弃物、绿化废弃物及其他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利用镇易腐垃圾处理中心,加强垃圾综合利用率。重点推进涉农区秸秆离田利用,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900亩以上,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15%以上、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
三、全面开展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太湖主要入湖河流、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及重点支流水质达到规定目标要求,一级支浜全面完成消劣。全面完成溯源排查,完成30%污水排放控制区整治任务。
(二)重点任务
1、开展溯源排查。对主要河道和重点湖泊问题开展排污口整治,形成问题清单,年底完成主要河道问题排污口的整治工作。配合完成14条V类、劣V类支浜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2、实施综合治理。根据问题清单,制订治理方案,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围绕武进港、三山港、京杭运河、采菱港和14条问题支浜划定污水排放控制区并完成溯源,年内完成30%的整治。(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四、深入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
(一)工作目标
完成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业片区年度整治任务。完成点状出清企业57家以上,年内完成40家以上整治工作。完成上级生态整治提升腾退空间任务面积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面积。
(二)重点任务
1、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全面提升相关行业制造工艺装备绿色水平。电镀行业:推动2家专业电镀企业有序退出、入园进区。完成经开区表面处理中心一期主体工程。铸造行业:完成2家铸造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印染行业:完成1家印染企业关停退出,完成1家印染企业整治提升。(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牵头,经济发展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配合)
2、工业片区更新改造。持续实施“一园区一特色一品牌”策略,深化工业片区治理,推动中吴大道片区、运河智创湾工业片区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点状企业动态清零。强化综合监管执法,实施销号管理,做到“发现一家、整治一家、销号一家”。针对“厂中厂”、出租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督促出租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关停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责任单位: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生态和农村工作局配合)
五、积极打造“两山”转换示范样板
1、积极探索“两山”转换新路径。利用“红领绿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生态主题”文明实践活动。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发挥宋剑湖湿地特色,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颜值和发展价值互融共促,充分展现“两山”理念。争创国际生态学校1所。(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2、强化美丽城乡建设。打造高品质城市容貌空间,完成大明路(人民路—312国道)、大明路(广电东路—留道路)绿地、漕上路(五一路—兴东路)立体绿化、补植修剪1个重点区域的道路行道树。(责任单位:建设局)
3、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配合上级,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配合开展新一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利用宋剑湖鸟类观测站全天候不间断捕捉鸟类影像,为鸟类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遥观服务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实施《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要求。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结合“窑光讲坛”“环保大讲堂”,不断增强企业污染防治行动自觉性。(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5、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高质量完成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按要求完成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持续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生态和农村工作局)
六、工作要求
遥观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各局办、有关单位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报送工作进度调度情况以及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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