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常州市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和《关于印发〈2024年经开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常经农〔2024〕22号)有关要求,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实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夏、秋季集中免疫行动,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5%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工作;重点推进布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三、具体内容
1、时间安排。春防及犬防集中免疫行动:3月中旬-4月底;夏防集中补免行动:7月-8月中旬;秋防集中免疫行动:9月中旬-10月底,具体行动时间以相关职能部门通知为准,各村(社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镇集中防疫行动,定期开展集中免疫抗体监测;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规范实施免疫;对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畜禽养殖户,继续实施逐村逐户拉网式防疫行动;各村(社区)安排1-2名骨干带队配合镇动物防疫员开展集中防疫行动,切实做到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免疫记录、档案与标识相符,科学合理使用疫苗,免疫操作规范。
3、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村(社区)根据镇统一安排,提前认真开展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调查,并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增强防疫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营造重大动物疫病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安全。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各司其职、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防控机制。
2、加强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主体,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以便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3、加强督查考核。将督导检查贯穿于防疫行动全过程,对各行政村(社区)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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