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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经开区首例小区汽车充电桩违规加收电费案
发布日期:2024-01-05    来源: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横林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横林镇某物业公司,对业主自有产权车位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收取高额的充电费,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权益。

横林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在向举报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经查,该小区共有6户业主在自有产权的停车位处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从物业专用变压器接电,产生的电费由业主按照1.1元/度的价格直接向物业公司缴纳,该用电单价远超规定的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转供电价)。据初步调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用电,是由小区开发商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其转供的,该公司在转供电过程中已经加价过一次,物业公司在向业主供电时再次加上了线路损耗费用。

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转供电的情况展开深入走访调查,通过现场核实收费通知、电费票据和相关账簿,询问相关人员,发现某置业公司存在加价向物业公司收取转供电费的情况,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对小区中数十家商铺加价收取转供电费的情况。根据转供电政策的损耗规定,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到户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或者按照到户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定期向终端用户预收电费,年底进行清算和公示,主动接受用户监督。上述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转供电环节中,均存在加收电费的情形,且超过了合理损耗,也未进行损耗公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将两家公司的涉嫌违法线索移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以助力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发展为切入点,加强政策宣传,督促转供电主体开展电价自查自纠和规范整改;继续加大对小区物业、商业楼宇、产业园区等重点场所的价格检查力度,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及时调查处理违规问题,对于拒绝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给予曝光。

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业主,在安装和使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注意选择合规的用电方式和服务,了解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优惠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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