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关于残疾劳动者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化解了劳资双方纠纷,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某等3人是某单位的残疾人职工,2023年11月,因用人单位停产被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产生劳动争议。在与企业沟通无果后,3人申请劳动仲裁。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了解到3人均是残疾特殊群体后,十分关注,当即协调区法律援助中心对3名残疾劳动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仲裁立案后,仲裁员在对案件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三名劳动者均是企业的“老人”,最长的工作了近32年,最短的亦近23年,他们对该企业也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仲裁员觉得虽然双方当事人有分歧,但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一方面,仲裁员与劳动者及其家属耐心沟通、稳定情绪,另一方面,在厘清争议事实的基础上,做好对企业负责人的阐明法律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在两轮现场调解后,仲裁员成功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仲裁委于1月12日出具仲裁调解书,由用人单位支付3名残疾劳动者各项补偿共计13万余元。
该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28天。这是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人为本,畅通残疾人维权绿色服务渠道,积极主动为残疾特殊群体提供高效便捷调解服务的体现。
下一步,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断畅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切实守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让劳动者在仲裁实践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仲裁的温度。
|